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拟于“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4年3月—4月
二、评选对象: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必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3.社团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未触犯相关校规校纪,未因运行问题被撤销评优资格。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和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干部。
2.品学兼优、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3.在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5.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十佳学生社团
1.评选程序
(1)各院社联、社团部根据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1-2个优秀社团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各校级社团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结合所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社团综合考评
分数,推选20个优秀学生社团(校、院各10个)进入互评环节。
(3)20个进入复审的学生社团通过互评,推选出12个学生社团进入风采展示环节。
(4)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社团部代表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2.评选依据
(1)校级:年终考核占20%,申报材料占1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社团风采展占40%。
(2)院级:申报材料占3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社团风采展占40%。
3.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5张(或视频材料)等。
(3)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请于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社联推荐参评社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汇总评选程序同优秀学生社团评比。
2.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请于
六、表彰办法
所有获评的社团及个人,将由校团委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联系方式:刘晓晖老师,电话:22867310;
许赞炜同学,电话:18120825125。
附件:1.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
2.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