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3-18浏览次数:1461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我校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拟于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43—4

二、评选对象: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必须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和管理制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3.社团以及其主要负责人在本学年未触犯相关校规校纪,未因运行问题被撤销评优资格。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和校、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干部。

    2.品学兼优、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3.在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5.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十佳学生社团

 1.评选程序

    1)各院社联、社团部根据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择优推荐1-2个优秀社团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各校级社团根据自愿原则申请参评,并提交相关材料。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结合所提交申请材料以及社团综合考评

分数,推选20个优秀学生社团(校、院各10个)进入互评环节。

   320个进入复审的学生社团通过互评,推选出12个学生社团进入风采展示环节。

   4)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社团部代表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2.评选依据

   1)校级:年终考核占20%,申报材料占1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社团风采展占40%

   2)院级:申报材料占30%,校园影响力调查占15%,会员满意度调查15%,社团风采展占40%

3.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5张(或视频材料)等。

   3)申请材料纸质版一式一份。纸质版请于49(周三)14:30—21:00报送至旗山校区学生之家社团之家或仓山校区高区学生文体活动中心校社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JNUSL@126.com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社联推荐参评社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汇总评选程序同优秀学生社团评比。

    2.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申报表一式两份。纸质版请于49(周三)14:30—21:00报送至旗山校区学生之家社团之家或仓山校区高区学生文体活动中心校社联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FJNUSL@126.com

六、表彰办法

所有获评的社团及个人,将由校团委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

七、联系方式:刘晓晖老师,电话:22867310

              许赞炜同学,电话:18120825125

 

    附件:1.20132014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

          2.20132014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4年3月14

附件7.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