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青联秘书处关于申报第1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2-17浏览次数:452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各省级青年社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边防总队、省武警消防总队政治部,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各福建驻外团工委: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关于申报第1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42号)文件精神,我省可推荐2名第1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451日—20004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作风正派。

4.理想信念坚定、本领过硬、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品格高尚,在本职岗位上创先争优并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重点关注人选的思想道德素质、工作才能和工作业绩,又要突出基层导向、普通岗位导向,确保推荐人选结构合理、事迹突出、社会认同度高,为广大青年树立身边可学可比的青年典型,大力激发社会正能量,为实现“中国梦”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推报单位可对照条件推荐1名人选,军队系统人选根据团中央要求统一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提名、考察。各推报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指导推荐人选认真填写《第1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见附件),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请于201435日前,将推荐人选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附电子版)、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团省委组织部。逾期不报、材料不全的,视为自动放弃,不予补报。如无合适人选,也请书面函告。

联 系 人:周睿,叶芳

联系电话:0591-8753363787533386(传真)

电子邮箱:y13011302@126.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302室团省委组织部

    编:350001

 

附件:第18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青联秘书处

2014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