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校团委、校学生会联合下发的《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第三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团师委〔2013〕41号),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过评委会初选、网络投票和校团委机关会议的评审,拟确定万堃(协和学院)、黄雅倩(传播学院)、蓝梓瑜(文学院)、张金壕(法学院)、陈德明(化学与化工学院)、雷小冬(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苏丽惠(经济学院)、黄艺娜(社会历史学院)、杨绍鹏(体育科学学院)、龚荣勇(社会历史学院)十名同学为第三届福建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拟确定阮永明(旅游学院)、彭存辉(物理与能源学院)、邱泽文(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蔡惠君(文学院)、周永俊(教育学院)、王荣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张瑞丹(物理与能源学院)、唐淑慧(音乐学院)、黄雅娜(网络与继续教育学院、职业技术教育学院)、陈松林(协和学院)十名同学获得第三届福建师范大学“自强之星”提名奖。
特此公示
公示时间:2013年12月6日-12月8日
监督电话:22867316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2013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