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校级学生社团成立申报的通知
为加强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打造校级品牌社团,促进学生社团繁荣有序发展。经研究,决定在本学期初对校级学生社团的成立进行申报注册、规范建档。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1 .包括原有校级学生社团、有意升级为校级学生社团的院级社团和拟新成立的社团均需参加本次社团申报。
2.预申报社团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相关报名材料,在规定时间内上报校社联。
3.校社联将汇总申报情况,在指定时间召开答辩会。
4.答辩会后,校社联将参照社团成立标准,根据答辩情况,汇总相关材料上报校团委进行审批。
5.审批通过的学生社团将准予成立,并可开展新学年相关工作。
二、成立校级学生社团的标准
1.校级学生社团要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完善的组织机构。
2.校学生社团建设“五个一工程”:每个学生社团都要有一个完善的章程,一个强有力的社团领导班子,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每学期举办一次有特色、有影响的社团活动,每学期向校社联汇报一次社团工作。
3.校级学生社团有规范的规章制度、有详细的社团发展规划、能够组织开展日常的社团活动,并且具备举办全校性活动的能力。
4.校级学生社团发起人必须是我校有注册学籍的在校生,具备有开展社团活动所需具备的基本能力和素质,有号召力,组织能力强,具有团队精神。学习成绩优良。未受过校纪处分,无不良行为记录。
三、相关事项
1.社团分类:学术科技类、实践服务类、文化艺术类、体育运动类。
2.报名材料:预申请社团负责人按要求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报申请表》。如社团总部在旗山校区,有意在仓山校区设立分会,请同时上交《仓山校区社团建设与发展方案》(字数在500字左右,一页WORD排版)。
3.报名时间:报名材料填写完整后请于9月9日21:00前上交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校社联办公室。
4.答辩时间:9月11日下午2:30 (答辩地点另行通知)
5.答辩形式:
(1)自述:各社团负责人为主介绍社团的性质、社团规模、社团
吸引力、品牌活动、未来发展规划等。(3分钟时间到即停止自述)
(2)答辩:评审团根据自述情况提出若干问题。社团负责人现场进行回答。(3分钟)
(3)自述人需为社团主要负责人。回答问题可有其它社团成员参与。
(4)可预先准备PPT汇报材料。
6.结果公布:9月18日左右,校社联将在校社联官方网站和校社联官方微博公布结果。
四、联系人
蔡洁琳:18396189690(旗山校区)
金瑞婷:18359189086(仓山校区)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二〇一三年八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