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
福建师范大学选拔赛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提出的“建设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提出的“加强中小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教育”,引导青少年热爱祖国文字和书法艺术,提高学生规范汉字书写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语委《关于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通知》(闽教语[2013]3号)的精神,经研究,决定举办第五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福建师范大学选拔赛,届时将选出优秀书法作品送至省组委会参加决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书写经典,传承文明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三、参赛对象
全校全日制本、专科及硕士、博士学生,含港澳台侨学生
四、赛事安排
(一)比赛流程
1.9月8日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初赛,并选拔10-15名选手参加学校比赛。美术学院、文学院可以多选派5-10名选手参加。
2.9月8日23:00前,各学院将参赛选手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以及负责人资料(姓名、联系方式)发送至校学生会学习部邮箱:273650128@qq.com。
3.9月11日下午14:00,参赛选手进行现场比赛,比赛地点待定。书写纸张、书写工具选手自备,软笔纸张尺寸不超过四尺整张,硬笔纸张尺寸不超过A4纸,格式自定。比赛结束后,将邀请书法老师根据书写字体、书写规范、整体结构、创作效果、整洁程度等五项内容对作品进行评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内容要求
参赛作品由学校提供,其中硬笔作品不少于60个字,软笔作品不少于40个字。
2.作品规格要求
作品需使用软笔(毛笔)或硬笔(钢笔)书写规范汉字,字体可选用楷书、隶书、行书任一种,笔形及笔画组合关系可按照书体特点要求处理。
(三)参赛须知
1.书写须使用规范汉字,不得使用繁体字、异体字及“二简”字。违反书写要求的将取消评选资格,出现自造字、错别字、缺漏字、多字等现象将酌情扣分。
2.作品格式要正确、完整(含正文、落款,四边要留白)、无须装裱。选手须填写《参赛作品登记卡》(见附件1)并牢固贴在作品背面的右下角。
3.现场比赛的作品应为本人自己创作,不允许借用他人作品参赛,一经发现,取消比赛资格。
4.复赛获奖作品,作为福建师范大学参赛作品,参加第五届福建省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决赛,参加第五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的参赛作品一律不予退还,作者享有署名权,省组委会享有使用权。
5.联系人:高演18359104311,曾林斌18396189162
福建师范大学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九月三日
附件:
1:第五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福建师范大学选拔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