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关于举办“八闽清风”廉洁故事视频创作网络大赛活动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8-28浏览次数:280

 

各设区市纪委、监察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纪工委、监察专员办,省直纪工委、监察专员办,省直各派驻纪检组、监察室: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省纪委、省地税局以正在全党开展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举办第二届廉洁故事视频创作网络大赛,面向全国征集优秀作品,旨在运用廉洁公益广告这一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形式,弘扬正气,鞭挞腐恶,在全社会宣扬清正廉洁的理念,营造崇廉尚德的良好风气。

一、组织机构

(一)主办单位:

中共福建省纪委宣教室  福建省地税局纪检组

(二)承办单位:

中共泉州市纪委  泉州市地税局

(三)大赛官网:

福建省监察厅网站(

福建省地税局网站(

泉州反腐倡廉网(

(四)大赛组委会及作品评委会相关专家组成。

二、时间安排

2013812014“两节”期间,分四个阶段:

1、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81日至1115日):在报刊、电视、网络等媒体上广泛宣传,同时组织发动本省各级各单位积极参与。

2、第二阶段:

作品征集阶段(1115日至1130日):集中报送参赛作品,作品截止日期为1130日(以收到作品日期为准)。

3、第三阶段:

评审颁奖阶段(121日至1231日):组织专家评审,公示评选结果,颁发奖金和证书。

4、第四阶段:

作品运用阶段(2014年“两节”期间及以后):运用好优秀作品成果,在省、市、县三级电视台和网络、相关视听媒体上刊播。

三、参赛对象

单位和个人均可参加。

四、参赛内容

(一)作品主题:“八闽清风——为民 务实 清廉”。

(二)作品形式:视频,时长在60秒以内。

(三)作品内容:应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紧围绕落实“八项规定”,解决“四风”问题,反映转变作风、联系群众、勤廉为民这一重点内容,格调积极健康,以公益广告片形式,通过弘扬古今勤廉典型事迹、鞭挞腐恶现象,阐述廉洁修身、腐败无益的道理。

五、参赛要求

(一)参赛形式:参赛者围绕主题,进行公益短片创意设计,短片可以是微电影、DV、动漫、图片组合等,同时应当完成短片创意方案,方案包括创意思路、短片所表达的主题、短片背景、画面构造及镜头切换、短片预期效果等。

(二)作品要求:

1.作品按照60秒以内的放映时间进行创作,主题鲜明,要求思想深刻、内涵丰富、创意新颖、制作精美;

2.短片形式、表达方式适应群众性欣赏习惯,能够让短片的含义被大众所理解;

3.作品创意需突出人性化特点,能够带给观众心灵的冲击力,使之产生共鸣;

4.短片创意应体现时代性,符合现代审美需求,令人耳目一新;

5.尽可能使用福建文化元素。

六、参赛作品报送要求

(一)参赛流程:网上注册报名——组织作品创作——网上递交作品——填写《授权确认书》。

(二)参赛者需到大赛官网进行注册报名,提交《报名表》,获取参赛编号。

(三)报送方式:将MPEG IIAVISWF格式的作品传送至QQ号:2278351519。为了保证播出画面质量,所报送的入围后,参赛作者须向组委会递交可播出的母带,介质上须标明作者姓名和作品名称。所有报选作品不予退还,请作者自留备份。

(四)参赛作者须按要求填写《授权确认书》(3份),并签名、盖章。

(五)去年已参加“达利杯”廉洁故事视频创作网络大赛评选的作品,今年不再参评。

(六)各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报送3件以上作品,省直单位各报送1件以上作品,省地税局负责做好省内软件企业和动漫创意公司的发动工作,省教育纪工委、教育厅纪检组负责做好省内各高校的发动工作,省广电集团、省工商局广告协会负责组织所属或所管辖的广告公司积极参与。

七、评分标准和奖项设置

参评作品满分为100分,其中:符合主题要求(30分),创意(40分),视频技术(20分),具有大众性和观赏性,突出地方文化(10分)。

本次参赛活动共设置金奖1个,奖金2万元;银奖3个,每个奖金1万元;铜奖5个,每个奖金5000元;入围奖20个,每个奖金1000元。组委会将给获奖者颁发奖金和荣誉证书。

八、作品使用

(一)获金、银、铜奖的作品和部分入围的作品将在福建电视台等视听媒体以及主流网站上展播;所有获奖作品将以DVD光盘的形式,集结成“获奖作品专集”,发给获奖者。

(二)活动结束后,主办单位对所有参加活动的作品拥有刊登、汇编等使用权。作品用于公益性的全民普法活动,不做商业用途。

九、相关法律问题

(一)所有送选作品必须由作者本人参与创作(合作作者可联名参加),作者应确认拥有其作品的著作权,如发现作品权属上存有争议,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如因此引起的相关法律纠纷,其法律责任由作者本人承担;

(二)作者应保证送选作品将不会涉及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商标权等法律纠纷,否则其法律责任由作者

本人承担;

(三)征集活动拒绝任何可能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作品;

(四)除非特别声明,送选作品的视频、静帧图像、相关文字及图片资料均可能被大赛组委会无偿用于本次活动的宣传、在电视或互联网展播。

    (五)活动规则最终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

    (六)凡递交作品,即视为同意上述法律问题说明。

十、通讯方式

通讯地址:福建省泉州市地税局“八闽清风”廉洁故事视频创作网络大赛组委会  邮编:362000

联系人:先生,电话:0595-22116027,传真:22116013

手机:13799237913   大赛专用QQ2278351519

活动相关进程动态将及时在大赛官网上刊发,请注意查询。

 

中共福建省纪委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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