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更好地贯彻落实习总书记五四讲话精神,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造精神、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决定举办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3年6月—2014年4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科学技术协会
三、参赛对象
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研究生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提交,内容可以围绕一项发明创造或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具体来源有:
1.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
2.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如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研发的产品、技术、服务,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等。此种情况下,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许可);
3.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五、实施步骤
1.初赛(2013年6月—11月)
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和宣传,开展“挑战杯”竞赛的相关系列培训。各学院自行组织院级比赛并于2013年10月30日前将作品申报书(一式2份,A4纸打印)报送至校大学生科协办公室(校团委一楼),同时将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附件1)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2)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参赛作品必须以负责人所在学院名义进行申报,每支参赛团队不超过7名队员。2013年11月,校团委将组织初赛,确定复赛作品。
2.复赛(2013年11月—12月)
2013年12月上旬举办复赛。参加复赛团队将作品申报书(一式2份,A4纸打印)报送至校大学生科协办公室,并将修改、提升后的创业计划书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组对创业计划书进行评审,确定决赛作品。
3.决赛(2014年3月—4月)
2014年4月将举办决赛。进入决赛的团队向校团委报送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各一式2份,A4纸打印)和电子演示文档(PPT格式)。评审专家采用创业计划书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评审,最后确定获奖作品。
六、奖励
1、竞赛设金、银、铜奖和优秀奖若干项,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执行。具体奖励额度为:金奖1000元,银奖800元、铜奖500元、优秀奖100元。
2、获奖作品择优推荐参加2014年举行的第八届“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第九届“挑战杯”全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校团委科技部黄德炜,联系电话:22867319,18650346306; 校大学生科协许嘉祥,联系电话:18359101626。
附件:
1、校第九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作品申报书.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三年六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