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委宣传部、文明办,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精神,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公益广告在传递文明、引领风尚方面的重要作用,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推动文明福州持续文明,根据省委文明办《关于开展“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的通知》(闽委文明办[2013]13号)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全国广泛征集“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欢迎广大读者踊跃投稿。
一、活动主题
倡导文明风尚,建设美丽福州。围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规范社会道德行为、生态文明建设以及与人民群众生活关系密切的交通、食品安全等方面主题,传播先进文化、引领文明风尚,弘扬新风正气。
二、主办、协办单位
主办单位: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协办单位:福州日报社、福州广电集团、福州广告协会
三、作品内容
设计制作贴近生活、导向鲜明、新颖活泼、群众喜闻乐见的原创公益广告,作品包含以下八个方面内容。
1、热爱祖国。倡导“国家好,民族好,大家才会好”的理念,激励人们为国家繁荣富强不懈奋斗。具体包括:热爱国旗、国徽、国歌;维护国家尊严,保卫国家利益;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树立民族自豪感、自信心。
2、生态文明。倡导环保意识、生态意识,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具体包括:关爱自然、保护环境、垃圾分类、植树造林。
3、行为规范。确立每个社会成员必须遵守的言行准则, 培育文明有礼的社会风气。具体包括:在言谈举止、公共场合、邻里相处、行路驾车、旅游观光、网上交流中,文明礼让,摒弃陋习。
4、传统道德。引导人们尊重、热爱、传承中华优秀文化,聚人心,铸人魂。具体包括:自强、厚德、崇俭、尚义、守信、明礼、报国、尽孝等道德理念。
5、勤俭节约。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思想观念,培育节俭光荣、浪费可耻的社会风气。具体包括:节俭办事、节约资源、适度消费、珍惜粮食、反对浪费。
6、团结友善。倡导社会成员之间和谐友爱、互帮互助,尊重人、关心人、爱护人。具体包括:敬老、爱幼、助残、互相帮助、志愿服务、慈善义捐。
7、敬业奉献。倡导虔诚恭敬对待事业和工作,履职尽责。具体包括:工人负责任地做产品,农民种好地,老师教书育人,公务员廉洁勤政为民,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优质服务。
8、诚实守信。倡导社会成员以诚信为立身之本,在工作生活和人际交往中,讲信用、守良知,不虚假、不欺骗。具体包括:诚心诚意、实事求是、讲究信义、恪守承诺。
四、作品类型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分别征集文字类、平面类、广播类、影视类、网络类、手机类六类作品(标准见附件1)。
五、征集时间
从2013年5月4日――2013年5月20日。
六、投稿要求
1、请按要求填写登记表(见附件2),将电子版登记表和电子版作品一并发送至电子邮箱:fzwmb@126.com,纸质版登记表邮寄至:福州市委文明办综合处。地址:福州乌山路92号,邮编350001,传真:0591-83354945,联系电话:83331597。
2、不得在参赛作品画面、语音或标版中显示报送人、制作人、投资人等信息,各制作单位自留底稿,以备修改。所有征集作品使用权归主办单位所有,以单位名义推荐的请在登记表下方加盖公章。
七、评奖办法
各类作品均评出一等奖作品2件,二等奖5件,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获奖作品均给予精神与物质奖励并推荐参加福建省“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有奖征集比赛。2013年6月下旬,举办福州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颁奖活动。
附件:1.
“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征集活动作品报送的有关要求.doc
2.
福州市“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作品登记表.doc
中共福州市委文明办
201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