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关于举办第二十七届文化艺术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4-11浏览次数:500

  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思潮,凝聚共识,提高文化自觉,增强文化自信,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全面实施文化建设工程,活跃校园文化生活,经研究,决定举办校第二十七届文化艺术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中国梦 我的梦

二、活动时间

2013412530

三、参加对象

全校师生员工

四、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文化艺术节是学校一年一度的校园文化盛宴,是纪念建团94周年、弘扬五四精神、建设和谐校园的重要载体,是激发广大青年成长成才、投身海西建设热潮的有效途径。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紧扣主题开展活动,做到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的统一,体现我校校园文化的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和师生特点。

(二)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认真组织开展有水平、有特色的文化艺术活动,广泛发动全体师生员工积极参与。通过活动的开展,教育和引导广大青年弘扬党的优良传统,继承“爱国、进步、民主、科学”的五四精神,营造健康向上、生机勃勃的校园文化氛围。

(三)突出重点。各单位要按照文件精神,积极主动地开展各类相关活动,迅速掀起文化艺术活动的高潮;要加强领导,结合实际,统筹规划和组织安排,制定好活动方案,确保文化艺术节活动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四)统筹协调。学校文化艺术节组委会将统筹安排全校大型活动(详见附件2)。组委会办公室负责做好活动协调工作;各单位和校学生会、研究生会、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要积极配合,做好组织工作;党委宣传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校青年通讯社、校学生电视台、校广播电台负责做好宣传报道工作;保卫处、后勤管理处、仓山校区管理办公室、后勤服务集团负责做好后勤保卫工作。 

 

附件:1.校第二十七届文化艺术节组委会成员名单.doc    

     2.学校统筹安排的大型活动项目.doc 

                     

               福建师范大学

               2013年4月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