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五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系列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6浏览次数:830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鼓励各类志愿组织组织开展形式多样、富有成效的志愿服务活动,激励更多的同学参与志愿服务,推动我校志愿服务的项目、队伍建设,根据《关于开展“美丽师大美丽心灵”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师委文办〔20134号)的有关精神,决定开展第五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先进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五届福建师范大学志愿服务月系列先进评选设立“学雷锋十佳志愿者”、“学雷锋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各十名。

二、评选条件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参评范围为我校第五届志愿服务月期间涌现出的学雷锋志愿服务优秀项目及表现突出个人,特别是在关爱农民工子女、讲文明树新风、关爱山川河流、生态环境保护等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各类先进代表。

(一)学雷锋十佳志愿者:

1.思想政治素质好,未受过任何处分;

2.热爱志愿服务工作,积极践行志愿精神;

3.事迹感人,在志愿者中有一定影响力。

(二)学雷锋十佳志愿服务项目:

1.在福建师范大学第五届志愿服务月期间开展的以“美丽师大美丽心灵”为主题的志愿服务项目;
    2.
具有健全的组织体系和规范的管理制度,参与志愿者不少于30人;
    3.
项目成效显著,具有较大的影响力,活动曾在校《团学快讯》、校团委网站等校园媒体或其他社会媒体上有过相关报道。

三、评选流程

 (一)推荐。各学院团委在广泛宣传、发动的基础上,择优推荐1名志愿者和1个志愿服务项目,曾获评校级以上(含校级)相关荣誉的项目不进行推荐,并提交以下推荐材料:

1.“学雷锋十佳志愿者”参评材料:《第五届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者推荐表》、事迹材料(1000字以内)及微博个人事迹展示材料(含文字、图片等)一式一份,另附生活照一张。

2.“学雷锋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参评材料:《第五届志愿服务月十佳项目申报表》、志愿服务月项目策划和总结材料(项目服务成果)一式一份;

(二)初评。49日,校青协主要学生干部、各学院团副、各学院青协负责人将组成初选评委组,根据各学院参评材料进行无记名投票,评选产生15名候选志愿者和15个志愿服务项目。

3.各学院书面材料(一式一份)请于48(周一)15:00前交至校团委实践部。电子版材料统一命名为“第五届志愿服务月×××学院评选材料”,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fjsdtwsjb@163.com 

 

(三)复评。

1.“学雷锋十佳志愿者”复选。校青年志愿者协会将在微博上展示候选志愿者事迹,由全校师生进行微博转发投票,投票时间为41013日,每个微博用户限投1票。在学生投票结果的基础上,校团委组织评审组进行审核并确定出10名“学雷锋十佳志愿者”;

2.“学雷锋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复选。4月上旬将开展十佳志愿服务项目评选会。由项目负责人以视频、PPT、电子书等方式对项目进行展示。由校团委老师、校青协主席团、榕城各高校青协负责人评分,大众评审进行投票,评委得分(80%+大众评委(20%)计算出最终分数,根据分数高低评选出十佳项目,根据学院宣传微博的转发量评选“最高人气项目”(单列)。获奖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3个工作日。

(四)表彰。

所有受表彰“学雷锋十佳志愿者”及“学雷锋十佳志愿服务项目”,将由校团委颁发荣誉证书及支持经费(限服务项目)。

四、评选要求

1.各学院团委要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认真挖掘志愿者中的典型,推荐优秀、有特色的志愿服务项目,并将志愿者的先进事迹进行广泛宣传。

2.推荐工作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实事求是,择优推荐。

联系人:校团委金宁锐,0591-22867319;校青协谢惠君,15259166748

 

附件1:第五届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者推荐表.doc

   2:第五届志愿服务月十佳志愿服务项目申报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3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