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经研究决定于“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3年3月—4月
二、 评选对象
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必须在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完备的社团管理制度,清晰的社团简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指导社团,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2.品学兼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3.在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5.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十佳学生社团
1、评选程序
(1) 院级学生社团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选拔推荐(各学院推荐1-2个候选社团。在上报名单前,在学院公示3天)。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校级社团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推荐10个校级学生社团参评优秀社团(拟推荐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社团部代表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2、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5张(视频材料)等。
(3)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4月7日(周日)下午14:00—17: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26.com。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社联推荐参评社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汇总评选程序同优秀学生社团评比。
2、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详见校团委网站),并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4月7日(周日)下午14:00—17: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26.com。
六、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的社团及个人,由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2013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表彰。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
薛如峰同学,18650084883;叶家津同学,18259067049。
1.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3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