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22浏览次数:1648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组织: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开展“中国梦·我的梦”主题教育活动,推动我校学生社团建设,树立学生社团和学生社团干部典型,经研究决定于“五四”期间评选表彰学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评选时间

2013年3月—4月

二、 评选对象

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学生社团干部

三、评选类别

(一)十佳学生社团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四、评选条件

   (一)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社团必须在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或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注册成立一年以上

2.社团建设必须深入贯彻落实第二次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大会精神,符合“五个一工程”建设要求

   (1)有一个好的章程,完备的社团管理制度,清晰的社团简介,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程度高;

   2有一个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团队凝聚力和战斗力较强,组织运行良好;

   3有一个优秀的导师或导师组,并能充分利用自身资源,积极指导社团,帮助社团健康发展;

   4每学期举办一次有影响、有特色的社团品牌活动,为活跃校园文化、服务青年学生健康成长做出积极贡献,在校内外有一定的影响力和知名度;

   5每学年向上级团组织汇报一次社团工作,社团工作日志、会议记录表、活动材料等齐全。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校院两级注册的学生社团主要干部和校学生社团联合会干部。 

    2.品学兼优、在学习、工作、生活等各方面表现优秀,未受过任何处分,无挂科现象。

3.在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完成校学生社团联合会部署的各项工作,工作计划、工作总结等报批及时。

5.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竭诚服务社团成员,起先进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五、申报程序和材料

   (一)十佳学生社团

1、评选程序

   (1) 院级学生社团向学院团委提出申请,由学院团委选拔推荐(各学院推荐1-2个候选社团在上报名单前,在学院公示3天)

   (2)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根据校级社团年终综合考核结果,推荐10个校级学生社团参评优秀社团(拟推荐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校团委、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成立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由校团委老师、学院团委书记代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主席团、各学院学生社团联合会代表、社团部代表组成),根据候选社团的风采展示评出十佳学生社团。

2、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请到校团委网站()下载,并认真填写。

   (2)请附上不少于1000字的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社团简介、社团活动、会员风采、社会影响等方面。同时可附社团章程、会员名单、社团活动照片5张(视频材料等。

   (3)申报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47日(周日)下午14:00—17: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26.com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评选程序

   (1)优秀社团干部不得超过学生数的1%(校社联推荐参评社团干部不占学院名额)。

   (2)各学院拟推荐的优秀社团干部名单须在学院内公示3天校级拟推荐的名单在社团之家公示3天。

   (3)汇总评选程序同优秀学生社团评比

2、材料报送

   (1)《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详见校团委网站),并经学院团委签写意见后,报校团委审批。

   (2)以上材料文字版一式两份,请于47日(周)下午14:00—17:00报送至校团委一楼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FJNUSL@126.com

六、表彰办法

所有受表彰的社团及个人,由校团委与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正式发文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并在2013年五四表彰大会上表彰。

七、未尽事宜请联系

    薛如峰同学,18650084883;叶家津同学,18259067049。

 

     1.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十佳学生社团申报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2012—2013学年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2013年3月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