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校园辩论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01浏览次数:574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了进一步浓郁校园文化气息,培育大学校园的思辨精神,提升青年学生的思维表达和人文修养。同时更好做好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决定2013年3月--4月举办第二十三届校园辩论赛。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主承办单位

主办单位: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单位: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二、参赛对象

以学院为单位,每学院组织一支代表队参赛,辩手应为在校本、专科学生。每支队伍8人。

三、比赛主题

辩天下、论古今

四、赛制与辩题

赛制采用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传统赛制。辩题采用第十届福建省大学生辩论赛辩题。具体辩题在小组抽签时同时公布。

    五、赛程  

   (1)报名截止时间:3月5日 

    电子版:fsdqingtongshe@163.com ;纸质版于抽签当日上交

   (2)抽签分组:3月6日下午3点(校团委素质拓展中心)

   3)初赛:3月16日 青春剧场

所有报名参赛队伍进行分组抽签对抗。取分数前九支队伍进入复赛。(备注:如报名参赛学院为奇数,则上一届冠军队伍,与小组赛分数前八名一同进入复赛。)

(4)复赛:3月30日、决赛:4月10日 青春剧场

 采用福建省第十届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选拔赛赛制。(备注:

具体赛制在小组抽签当日,具体介绍)

   5)具体赛程更新请留意微博@福建师大青年通讯社以及青通社专属手机客户端APP:青青子衿。

、评判

1)每场比赛由三位以上(含三位)评委组成评判团。

2)评判办法及依据:

1.评判分团体得分和个人得分两部分,每队的最后得分由团体得分决定。

2.团体得分由比赛各环节得分相加。

3.最佳辩手和优秀辩手根据辩手个人单场(初赛、复赛、决赛均计入在内)的最高得分评出,各学院除最佳辩手外至多有一名优秀辩手。

奖项

   1)集体:前三名

   2)个人:优秀辩手八名

八、有关事项

1)赛事过程中最终解释权归校青年通讯社。

2)以上时间、地点安排如有变动,将另行通知。

3联系人:蒙苑艺,电话:18359100751

             柳王怡,电话:18359106253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3年3月1日

 

 

 

 

 附件1:海峡两岸大学生辩论赛传统赛制.doc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校园辩论赛参赛队员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