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县(区)党委组织部、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党群工作部、青工委,省直党工委组织部、团工委,各大学党委组织部、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福建驻京、驻粤团工委: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省第九次党代会和省委九届六次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共青团的领导,更好地发挥共青团组织在推动福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组部、团中央《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意见》(组通字〔2010〕76号)要求,现就建立健全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对加强新形势下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认识
共青团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共青团事业是党的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中央和省委高度重视共青团工作,始终把共青团建设纳入党的建设总体规划之中。近年来,全省各级党委和组织部门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委的部署,扎实推进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各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当前,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经济社会深刻变革,青年的流动更加频繁、思维更加活跃、诉求更加多样,团的建设面临许多新机遇和新挑战,这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党的十八大强调,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全省各级党组织要站在赢得青年就是赢得未来的高度,深化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认识,深入研究基层党建和团建工作的特点与规律,解决突出问题,以改革创新精神推进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不断提高工作科学化水平,努力使团的基层组织网络覆盖全体青年,团的各项工作和活动影响全体青年。
二、健全完善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机制
提高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科学化水平的关键在机制建设。各级党团组织要健全完善带思想、组织、队伍、作风、阵地建设等制度,努力形成长效机制。
1.健全完善带思想政治建设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共青团的思想政治领导,保证团组织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各级党团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分期、分批对团干部、团员青年开展轮训。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引导广大团员青年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要把团干部教育培训纳入党的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基层团干部特别是团组织书记的培训,建立新任县级以上团委书记到党校培训制度。省委组织部和团省委每年至少举办1期县级团委书记培训班,设区市党委组织部和团委每年至少举办1期乡镇(街道)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县(市、区)委组织部和团委每年至少举办1期村(社区)团组织负责人培训班。基层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要给团干部、团员青年上1—2次党课。
2.健全完善带组织建设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指导团组织创新基层组织设置方式,努力扩大团组织的覆盖面。对机关事业单位尚不具备建团条件,但35岁以下青年人数10人以上的,可成立青年工作委员会。对已建立党组织的非公企业和规模以上且符合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要实现团组织全覆盖,同时要重视推进规模以下非公企业团组织组建工作。对不具备建立党组织条件但具备建团条件的非公企业要先建立团组织,以团建促党建。在农村和街道社区,县级党委组织部门和乡镇(街道)党委要加大支持力度,指导推进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和街道团工委建设,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团委(团工委)作为共青团面向基层的“桥头堡”作用,不断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
3.健全完善带队伍建设机制。各级党组织要真心爱护、真情关心、真诚帮助基层团干部,把团干部队伍建设纳入党的干部队伍建设整体规划。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用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办法,把政治过硬、作风扎实、自律严格、善于做青年工作的优秀青年党、团员充实到团干部队伍。特别要加强基层团组织带头人队伍建设,选好配强团委书记。基层团委领导班子出现缺额时,应尽快配齐配好。要健全团干部协管机制,各级党组织在任免、调动同级团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时,要事先征求上级团组织的意见,请上级团组织视情派人参加考察。要根据青年干部成长的特点和规律,采取交流轮岗、任职挂职等方式,把团干部放到艰苦环境、急难险重任务中加强锻炼和考验,有计划地安排团干部到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党政综合部门和经济部门挂职锻炼。要进一步完善党委统筹、组织部门调配、共青团组织推荐的团干部转岗输送机制,定期制定团干部转岗输送计划,及时合理安排到龄团干部转岗,对表现突出的应加强培养使用。
4.健全完善带作风建设机制。各级党组织要重视带好团干部的思想作风建设,加强对团干部的成长观教育,引导团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经得住政治、事业、名利、生活的考验。要建立健全党组织负责人和团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发现问题早提醒、早纠正。要在团组织中深入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下基层、解民忧、办实事、促发展”主题实践活动,引导团干部严格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团中央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有关规定,深入基层、融入青年,进一步密切与广大青年的联系。
5.健全完善带阵地建设机制。各级党组织要支持团组织建设活动阵地,逐步完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青少年活动阵地体系。农村和城市社区的所有党组织活动场所,都要让团组织使用,向团员青年开放。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平台和网络要为团组织开展活动提供支持、开设窗口,满足团员青年学习新知识、新技能的需要。要指导和支持团组织加强网络阵地建设,开设青少年主题网站,拓展团组织工作和活动空间。
6.健全完善优化共青团工作环境机制。各级党组织要加大对团的工作物质支持和经费保障,帮助改善工作环境和条件。要大力支持乡镇实体化“大团委”和街道团工委建设,原则上按照每个乡镇(街道)团组织工作经费每年不少于3万元标准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基层团组织工作经费要随基层财政收入的增长而相应增加。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优”入党工作制度,28周岁以下青年入党原则上应从团员中发展,发展团员入党应经过团组织推荐,使团员成为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来源,使推优成为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的主要渠道。基层党团组织要积极理顺关系,将乡镇(街道)团组织和外出务工团组织的兼职干部,以及没有建立党组织的单位中的团干部统一纳入推优范围。
三、强化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
各级党组织要牢固树立抓党建必须抓团建的意识,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的领导。要定期研究共青团工作,每年至少听取1次共青团工作汇报,及时帮助解决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市、县两级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要建立1—2个党建带团建工作联系点。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和分管共青团工作的负责人要加强对团的重要工作的指导,参加团的重要会议和活动。
各级党组织要把党建带团建工作纳入地方党委领导班子党建工作考核内容,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和团委每年要对基层党建带团建工作进行1次检查,团建不合格,党建不评优。要建立团内重点工作年度考核制度,各级团组织每年要对下一级团委班子进行一次集中工作考核,并将考核结果通报给下一级党组织及其组织部门。要注意发现和树立党建带团建工作先进典型,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加强宣传表彰,形成良好的工作导向和社会氛围。
中共福建省委组织部 共青团福建省委员会
2013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