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各省级青年社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边防总队、省武警消防总队政治部,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福建驻京、粤团工委: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关于申报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3〕3号)文件精神,我省可推荐2名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3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军队系统人选统一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提名推荐。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推报单位可对照条件推荐1名人选。各推报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请于2013年3月1日前,将推荐函、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团省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团省委组织部邮箱。如无合适人选,也请书面函告。届时,团省委、省青联将在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联 系 人:周睿,叶芳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517537,875336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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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青联秘书处
2013年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