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2浏览次数:719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大学团委,各直属企业团委,各省级青年社团,省军区、省武警总队、省武警边防总队、省武警消防总队政治部,九省市区驻闽团工委,福建驻京、粤团工委:    

    “中国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中央、全国青联授予中国优秀青年的最高荣誉。根据《关于申报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的通知》(中青办联发〔2013〕3号)文件精神,我省可推荐2名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候选人,现将有关申报事宜通知如下。

    一、严格把握申报人选的条件

    申报人选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3年5月1日—1999年4月30日出生)的中国公民。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作风正派。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省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省部级以上荣誉

    在考察推荐过程中,既要注意人选的才能和突出业绩,更要注重人选思想道德的感召力、示范性。

    军队系统人选统一由解放军总政治部组织部提名推荐。

    二、认真履行申报程序和手续

    各推报单位可对照条件推荐1名人选。各推报单位要对推荐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严格考察,征求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上级主管部门以及有关方面的意见,认真填写《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并如实提供事迹材料2000字以内)。

    请于201331日前推荐函、申报表和事迹材料原件、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2份报团省委组织部,并将电子版发送至团省委组织部邮箱。如无合适人选,也请书面函告。届时,团省委、省青联将在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核和考察的基础上,研究确定推荐上报人选。

    联 系 人:周睿,叶芳

    联系电话(传真):0591-87517537,87533637

    电子邮箱:fjtswzzb@163.com

    通讯地址:福州市鼓楼区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11楼团省委组织部

    邮    编:350001

  

    附件第17届“中国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doc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青联秘书处

                                  20132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