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省委 省委文明办 省教育厅 省少工委关于做好2013年度福建省“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推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2-22浏览次数:320

 

各设区市团委、党委文明办、教育局、少工委,平潭综合实验区党工委办公室、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福州一中,福州实验小学,福建师大附小:

今年35日是毛泽东同志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五十周年。为进一步推进学雷锋活动,挖掘先进典型,交流工作经验,根据《关于开展争创“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的通知》(团闽委联〔201222号)要求,决定开展2013年度福建省大中小学“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推报工作,拟评选出15个“雷锋班级”、15个“雷锋团支部”和10个“雷锋大(中)队”

各单位要根据有关要求,依照推荐名额方案(见附件1)于225日前将申报材料报送到团省委。申报材料包含:“福建省‘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推荐表”(见附件2),学雷锋活动照片35张及其它特色材料(以上材料均需提供纸质版和电子版,图片为jpgjpeg格式)。省级“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省级“雷锋大(中)队”申报材料报送至团省委少年部。

    各单位可参照省级评选标准,表彰在争创活动中表现优秀的市、县级“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

团省委学校部联系人:蒲鑫源,电话:059187531410,邮箱:tswxxb001@163.com

团省委少年部联系人:郑百灵,电话:059187522856,邮箱:fjssgw@163.com

地址:福州市东街83号中庚青年广场团省委(350001

 

附件:1.福建省“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推荐名额方案.doc

     2.福建省“雷锋班级”、“雷锋团支部”、“雷锋大(中)队”推荐表.doc 

 

                 共青团福建省委       中共福建省委文明办

 

 

            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少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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