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本学年“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团支部立项评审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11-20浏览次数:900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校团委《关于开展“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团师委〔2012〕41号)精神,各学院团委高度重视,积极组织申报,共推荐了193个立项项目参加本学年校级团支部立项评审。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学生副书记、组织部长,从活动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评审出了本学期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

各学院团委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要充分认识团支部立项活动对于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意义,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途径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新载体;要发挥团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要切实加强对团支部工作的指导,落实好《团支部工作规程》;要精心组织立项项目的实施,并对立项经费的使用情况进行审核和监督;同时,各学院团委应在校级团支部立项的基础上,结合本学院的实际情况,开展本学院团支部立项活动,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提升我校团支部的建设水平。

    各团支部要充分调动广大团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开展好团支部立项活动,及时总结经验,提升团支部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支部建设和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工作。

    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过程的信息和图片,请及时发送至校团委宣传部邮箱:fjsdtwxcb@163.com,邮件主题请标明“××学院团支部立项新闻稿”字样。

    各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于2013315日前,以学院为单位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开展院级团支部立项的学院团委也请于上述时间,将本学院开展团支部立项的工作总结(包括学院发文、图片等)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校团委将对本次团支部活动成果进行网络展出和汇编成册,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验进行推广。

联系人:许南老师,22867317;黄书琳15280107293

附件:“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团支部立项项目一览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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