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深入学习并宣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福建精神,加强共青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发挥团组织在服务大局、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引导广大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以优异的成绩喜迎党的十八大的胜利召开,决定在全校开展“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紧密围绕创先争优活动,突出“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主题,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新载体,积极探索开拓基层团组织服务社会发展的新方式,推进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
(二)活动时间
2012年10月—2013年3月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设计
各团支部要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充分运用微博等新媒体,紧紧围绕“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主题开展项目设计,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精心设计好团支部立项项目的活动方案,深入开展主题鲜明、形式多样的主题教育活动。
(二)项目申报
1.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团支部经充分设计论证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向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申报立项项目。
2.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5—7个项目,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参加校级立项评选。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10月28日中午12:00。邮箱:fjsdtwzzb@163.com。
3.校团委组织各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长,从活动创新性、可行性、实效性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从中评选出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并于11月7日前发文公布。
(三)项目管理
1.团支部活动项目立项后,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指导团支部认真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对立项项目的开展情况和活动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保证活动有序开展、取得实效。对未能如期开展、半途中止或与预期效果差距较大的团支部,下一次立项时不予考虑。
2.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时成员需佩戴团徽,携带团旗,充分体现共青团元素,并注重展示我校风采,活动的信息和图片要及时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在《团学快讯》、《青年广场》、校园手机报、校团委网站上进行重点报道。
3.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并于2013年3月15日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开展院级团支部立项的学院团委也请于上述时间,将本学院开展团支部立项的工作总结(包括学院发文、图片等)报送校团委。校团委将对本次团支部活动成果进行网络展出和汇编成册,对特别优秀的项目、经验进行推广,对开展院级立项情况较好的学院予以奖励。
4.校团委将对立项的100个团支部项目,各奖励200元。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5.校团委将于2013年3月-4月,对本学年立项的100个团支部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评比,并从中评选出“十佳”团支部立项活动,给予发文表彰并各奖励500元。
6.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四)学院立项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应在校级团支部立项的基础上,开展本学院团支部立项活动,以点带面,典型示范,全面提升我校的团支部建设水平。
四、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充分认识团支部立项的重要意义,在深入实施“一团一品”团建创新工程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团支部立项活动的组织和指导,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2.精心部署,广泛动员。各级团组织要根据校团委的统一部署,紧密结合创先争优活动,紧紧围绕“引领新风尚,服务新发展”主题,充分发挥基层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的主动性和创造性,精心设计活动内容,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切实增强活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3.加强宣传,重在实效。各团支部要充分整合利用各种资源和手段,加强团支部立项活动的宣传,扩大团的活动在团员青年中的影响力,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4.及时总结,健全机制。全校各级团组织要及时总结团支部立项活动经验,落实《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工作规程》,提升团支部工作水平,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支部建设,健全和完善团员青年的教育管理机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许南,联系电话:22867317。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请登录校团委网站 下载)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