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建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25浏览次数:208

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秋节、国庆节放假的安排,今年的中秋、国庆假期相连共8天。为丰富中秋、国庆假期高校师生的校园文化生活,现就做好中秋、国庆假期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要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地、各高校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设计方案,认真组织实施,广泛动员部署,切实安排好中秋、国庆假期留校学生的学习、生活和各项校内活动。要充分发挥学校党团组织、学生会、班委会和学生社团的作用,调动学生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把统一组织活动与学生自主开展活动结合起来。

2.要突出教育主题,丰富活动内容。今年10月1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63周年,党的十八大又即将召开,各地、各高校在安排假期校园文化活动时要注重突出主题、活跃气氛。要结合各地、各校的实际,组织留校学生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校园文体活动。要按照就近、就便的原则,鼓励和引导大学生深入开展庆中秋迎国庆、讲文明树新风、送温暖献爱心等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大学生努力践行“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把对党和祖国的热爱化作关爱家庭、关爱他人、奉献家乡、奉献社会的实际行动,在为人民群众真情奉献的实践中成长成才。各高校组织开展红色电影展播活动,可自行与省电影公司放映队联系(联系人:郭震辉,电话:13950317096)。

3.要增强安全意识,维护校园稳定。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假期中校园各重点部位的巡查,防范饮食卫生、消防、交通等安全事故。同时还要深入了解掌握师生的思想动态,做到措施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确保中秋、国庆假期校园文化活动顺利开展。对于假期返乡和外出旅行的学生,行前要特别强调注意交通安全和防盗、防骗等教育。对假期返乡和留校期间外出的学生,辅导员要切实掌握其去向,并保持联系,做到心中有数。引导师生理性表达爱国热情,共同维护校园和谐稳定。

请各省(部)属高校将本校中秋、国庆假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计划安排及假期学生留校人数有关情况(见附件)以电子版方式报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市属高校(含省市共建高校)中秋、国庆假期开展校园文化活动计划安排及假期学生留校人数由各设区市委教育工委、教育局负责收集后统一抄送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

各中职学校、中学参照本通知要求执行。

省委教育工委宣传部联系电话:0591-87091437、87091476,传真:0591-87846705,电子信箱:jygwxcb476@163.com。

 

附件:2012年中秋国庆假期高校校园文化活动安排情况表.doc

 

                     中共福建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

                                                                                福 建 省 教 育 厅 办 公 室

                                                             2012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