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关于开展“青春·使命”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团师委〔2012〕1号)的文件精神,各学院团委及直属团总支高度重视、精心策划,立项的100个团支部认真开展活动。通过立项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增强了团员意识,激发了团支部活力,加强了基层团组织建设。为及时表彰先进、树立典型,鼓励和引导各团支部举办高质量的团支部立项活动,进一步推进“一团一品”团建创新工程,切实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校团委组织部决定于2012年9月23日举办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十佳”团支部立项评审活动。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议时间、地点和参加对象
1.时间:2012年9月23日9:00(请汇报人携带PPT(版本为office2003)提前45分钟到场)
2.地点:旗山校区青春剧场
3.参加对象:各学院团委副书记、组织部部长;本学期立项的100个团支部的书记;15强团支部的书记及本支部至少12人以上的团员或团干。
二、前期准备
1.展示PPT于9月21日(周五)中午12:00前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逾期视为弃权。
2.汇报次序抽签及彩排于9月21日(周五)18:00—19:00在旗山校区青春剧场进行,各支部提前做好准备。
三、评分标准及评选流程
1.评分将分为两个部分,其中包括每个团支部立项的纸质版总结材料分数(占20%)+现场汇报展示活动(占80%)。
2.纸质版总结材料的分数评定由校团委组织部按照相关活动评议要求给定,现场汇报展示活动的分数由老师评委(35%)、学生评委(40%)及大众评委(5%)根据现场汇报情况予以评定。
3.汇报人只能由本支部团员或团干担任。请各支部汇报人按照21日抽签后团支部立项汇报表的顺序,依次展示团支部立项的活动开展情况,限时6分钟(展示4分钟,评委提问2分钟)。每个支部的汇报时间为4分钟,超时后立即停止汇报。
4.老师评委由来自相关职能部门的老师组成,学生评委由各学院团委副书记组成。老师和学生评分表均为百分制,取所有老师评分的统计平均值*35%作为最终的老师评委分;去掉学生评分中一个最高分及一个最低分后,所有学生评分的统计平均值*40%作为最终的学生评委分。
5.大众评委由各学院组织部部长组成,将根据活动意义、内容丰富程度以及汇报的生动流畅性等标准,采取举牌方式,一票一分制,按举牌数与总人数的比例*5计入总分。
6.现场公布评分结果。活动结束后,校团委组织部将“青春·使命”十佳团支部立项的评选结果在校团委网站发文公布。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福建师范大学“青春•使命”十佳团支部参赛名单.doc 附件2.
2011—2012学年第二学期福建师范大学“青春•使命”十佳团支部立项评分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