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9-09浏览次数:1340

西部计划相关省级项目办、研究生支教团各高校项目办:
  为深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五四重要讲话精神、给北大研究生支教团回信精神以及习近平等中央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根据团中央书记处关于深化实施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相关部署要求,经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与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共同研究,组建中国青年志愿者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择优选拔”的方式,招募一批具备本校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和部分在读研究生,到西部贫困地区基层中小学校开展为期一年的支教工作和力所能及的社会扶贫、志愿服务、各类公益活动等,同时按照当地团组织安排可兼任所在乡镇、学校团委副书记,参与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
  201210月底前完成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20136月底前完成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的在校培训、团队建设等工作,20137月参与各地西部计划的集中培训派遣并上岗服务。
  二、招募对象及条件
  符合《教育部关于印发〈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教学〔200614号)规定的具备推荐本校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的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具有较高政治思想素质、较强专业能力、奉献精神和相应志愿服务经历;身心健康;能胜任扶贫支教工作。
  招募高校需制定关于专业排名(或综合素质排名)、学习成绩等方面的具体要求。具有学生干部经历者优先选拔。 
  各高校研究生支教团招募指标由教育部专项下拨,不占用本校今年计划内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指标。

   三、政策保障措施
  1.志愿者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按照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有关规定享受服务期为1年的有关鼓励政策。
  2.志愿者服务期间,中央财政给予一定生活补贴和津贴,按月发放。生活补贴为每人每月1000元。服务地在艰苦边远地区的志愿者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标准艰苦边远地区津贴。交通补贴按西部计划交通补贴标准执行,每年发放两次。同时,各校要根据本校实际积极争取学校党委、行政关心支持,整合资源,确保必要经费,支持支教志愿者做好服务。
  3.各高校负责按照教育部有关推荐免试研究生的要求,结合研究生支教团服务特点组织招募选拔工作,并为入选志愿者办理相关手续,服务期间,应届本科毕业生保留1年研究生入学资格,在读研究生保留1年学籍,党团组织关系临时转到服务地(由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队队长统一保管转递)。
  4.志愿者服务期满,由服务地项目办审定志愿者的《研究生支教团服务鉴定表》,各高校项目办负责汇总本校志愿者《服务鉴定表》并统一寄交全国项目办。经全国项目办审核盖章后,由高校项目办负责协调本校相关部门记入学生档案,同时印发志愿服务证书,作为落实服务期间计算工龄等相关政策的依据。
  5.志愿者保险与体检。志愿者服务期间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综合保障险,人均350元,(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公告栏《2012年西部计划志愿者综合保障险实施方案》)。志愿者入选集中体检工作由参与高校参照西部计划体检项目和标准组织实施,由中央财政按照人均200元的标准给予支持。相关费用由高校项目办预支;全国项目办在2013年志愿者到岗后按照各校实际到岗人数110%的比例一次性拨付所在招募省项目办代为向各高校发放。
  四、服务地及服务单位
  1.关于服务地。按照西部计划的工作要求和服务布局,在尊重各高校长期工作积累中确定的对口援助关系基础上需设在国家西部大开发的地域范围,即陕西省、甘肃省、青海省、宁夏回族自治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四川省、重庆市、云南省、贵州省、西藏自治区、内蒙古自治区、广西壮族自治区等12个省(区、市)和湖南湘西、湖北恩施、吉林延边等3个少数民族自治州及山西静乐、灵丘和江西共青城等地基层中小学校。
  同时,为集中发挥支教团所在高校力量,体现所在高校的作用和影响,加强团队自我管理、确保志愿者安全健康等,对各高校的服务地数量进行适当控制。原则上,7人以下高校安排在一个服务地; 8人以上(含8人)高校可设置第二个服务地;人数达到15人以上(含15人)的高校可根据实际设置第三个服务地(援西藏、新疆及兵团的,不在服务地控制范围);各队均需明确队长。
  今年45所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新增高校服务地设置方案须经全国项目办审批(见新增服务地申报表)。各高校服务地原则上保持稳定。确需调整的,按以下原则办理:申请在服务省内调整、新增服务地的高校,需在每年31日前报所在服务省西部计划项目办协调、确定,并由相关省级项目办于当年4月底前报全国项目办备案;申请调整、新增服务省的高校,需在每年31日前向西部计划全国项目办提交书面申请,由全国项目办批转相关服务省项目办协调、确定。
  2.关于服务单位。服务单位需设置在服务地中学、小学,严禁将志愿者安排在非教学岗位。各高校项目办应承担第一责任,各省级项目办要切实加强督导。

五、工作要求
  今年是研究生支教团实施规模扩大的关键之年。规模达到143所高校1500人,其中新增高校45所。各地、各高校要进一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重要指示精神,抓住西部计划暨研究生支教团被列为国家重大人才工程“高校毕业生基层培养计划”子项目等重大契机,继续深化人才培养导向,把培养既有较高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又经受过基层实践锻炼、具有良好工作作风的优秀青年人才工作贯穿于推进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全过程。各高校团委要结合新的形势和要求,进一步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在学校党政的领导下,与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周密安排、精心组织,扎实做好相关工作。
  1.高度重视,健全机制。研究生支教团组建工作,是开展研究生支教团工作的起点和基础。各有关高校团委、项目办须对本校研究生支教团各项工作承担全过程管理责任,并明确1名团委书记或副书记担任项目督导员,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做好工作。各新增高校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团中央、教育部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有关规定进一步建立健全研究生支教团招募选拔、岗前培训、集中欢送、座谈交流、日常管理、慰问走访、校内外表彰宣传等方面的良好工作机制,要利用学生在校期间开展有关教育教学等方面的实习、见习活动和多种形式的培训、志愿服务、公益活动等,协调做好保留研究生入学资格、学籍档案管理等事宜。要推动在本校青年志愿者协会(组织)内部建立历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联谊平台,加强服务志愿者服务期满回校读研期间的后续培养,及时报送有关工作简报和优秀志愿者事迹,为青年志愿者行动的品牌建设不断探索经验。
  2.明确责任,择优选拔。各有关高校团委、项目办要在本校推免生遴选工作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按照团中央、教育部通知要求,与研究生院(处)等单位相互配合,进一步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等原则,不断提高招募质量,吸引和选拔符合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资格要求和政治素质过硬、具有较强社会责任与组织协调能力、各方面素质较高的毕业生。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宣传栏、电子邮箱等途径广泛发布招募信息,公布招募方式及咨询电话,坚持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的方式,精心组织,择优选拔。通过询问动机、个人承诺等方式,重点强化学生参加研究生支教团的志愿性,杜绝浪费指标的情况发生,要与入选志愿者统一签订《招募协议书》(详见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按照体检项目进行专项体检,切实把好招募质量关。
  选拔结果实行公示制度。选拔结束后,在校园网公示入选志愿者名单,自觉接受各方监督。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团中央志工部对无故未完成招募任务、招募结束后无故退出,或思想教育、岗前培训、跟踪管理不到位,致使志愿者由于服务能力、作风做派等方面原因产生负面影响的高校,将采取通报批评、减少招募指标、三年内不予增加招募指标等措施,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产生恶劣影响的将取消高校招募资格。
 

3.及时报送有关材料。各高校在2012111前,登陆西部计划官方网站(http://xibu.youth.cn)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报名注册信息系统,指导入选志愿者填报个人相关信息,同时将以下材料盖章后书面报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审批,并抄报高校所在地省(区、市)西部计划项目办备案。
  (1)招募选拔标准和工作总结(含体检情况)
  (2)入选志愿者公示文件
  (3)培训计划
  (4)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报名登记表
  (5)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6)体检表复印件
  (7)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电子版)
  同时,为贯彻中央领导同志有关要求,强化研究生支教团的人才培养导向,进一步做好研究生支教团志愿者服务期满回校读研期间的后续培养试点工作,请各研究生支教团高校推荐1名(第1113届)已圆满完成一年支教任务、考核合格、表现突出,目前研究生在读,2012年下半年至2013年可以参与半年至1年驻勤见习的同学进入中国青年志愿者研究生支教团后续培养人才库。全国项目办将会同有关省(区、市)项目办组织开展相应后续培养试点工作。
  第十五届研究生支教团工作人员联系方式统计表、报名登记表、招募协议书、新增服务地申报表、体检项目和体检标准、各省(区、市)西部计划项目办联系方式等材料请从西部计划官方网站下载专区查询下载。
  联系地址:北京市前门东大街10号南楼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招募培训处
  邮编:100051
  联系电话:01085212727
  Email: yjszjt15126com

  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  团中央青年志愿者工作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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