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遴选2012—2013年度福建省学生联合会驻会执行主席候选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6-07浏览次数:1162

团闽委办联〔20123

 

 

各大学团委:

为了进一步发挥我省学联组织的作用,更好地开展学联工作,加强对学生骨干的培养,团省委、省学联将于近期遴选20122013年度驻会执行主席两名。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候选人条件

1.原则上应曾经或正在担任福建省学联第九届主席团单位的学生会或研究生会的副主席以上职位,本科生为2009级,研究生为2011级;

2.具有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坚定信念、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良好的品德,原则上应为中共党员;

3.具备牢固的专业基础与合理的知识结构,有较强的学术精神和学习能力,学业成绩优秀且本科生应有保送研究生资格;

4.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表达能力,具备一定的外语沟通能力和计算机应用能力。

二、选拔程序

1.各有关高校团委根据通知要求,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推荐候选人,并于617前将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所在学校团委对该候选人的鉴定材料(800字左右)、个人总结(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展开,3000字左右)报至省学联秘书处(电子档、纸质版各1份)。

2.各候选人于7月初参加统一笔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笔试、面试均采用百分制,各占总成绩50%

3. 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学生联会秘书处将成立考核小组,于7月中旬对综合成绩排名前三位的候选人进行考核。因考核不合格造成的人员空缺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相关待遇

驻会执行主席的待遇按照人薪发〔199116号文件执行,驻会期间,按照毕业生初期标准发放补贴,同时享受在职人员的福利待遇。驻会期满,学生仍回原学校继续学习,学习时间可延长一年。参加工作时间可从实际参加工作的时间向前推一年(驻会的一年计算工龄)。

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是学联日常工作的主要担当者,驻会工作是培养坚定的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的重要途径。希望各有关高校团委本着对学生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做好省学联驻会主席候选人推荐工作。

未尽事宜请与省学联秘书处联系。

 

联系地址:福州市东街花园里1号 团省委学校部

邮政编码:350001

联 系 人:叶兆杰、陈娴

联系电话:059187531410

传真电话:059187555234

电子信箱:tswxxb001@163.com

 

附件:2012—2013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候选人推荐表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福建省学生联会秘书处

201265日 

  

附件

 

2012—2013年度省学联驻会执行主席

候选人推荐表

 

 

 

 

出生年月

 

 

文化程度

 

政治面貌

 

  

 

所在学校、院系、专业及年级

 

联系方式

 

个人简历

 

 

 

 

 

 

 

 

          

           

 

校团委意见

 

 

 

 

校团委(签章)

   

校党委意见

 

 

 

 

校党委(签章)

   

省学联意见

 

 

 

 

 

省学联(签章)

         

 

 

团省委意见

 

 

 

 

团省委(签章)

         

注:本表一式两份,一份报省学联秘书处,一份留校团委存,可复制。

共青团福建省委办公室             20126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