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彰2011—2012学年共青团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2-05-08浏览次数:904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一年来,我校各级团组织在学校党委及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以服务团员青年成长成才为宗旨,团结带领全校团员青年勇担责任、主动作为,取得了可喜的成绩。广大团员青年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涌现出了一大批先进集体及个人。经研究,决定:

授予经济学院2010级经济学本科班团支部、传播学院2009级广播电视新闻学团支部、社会发展学院2009级社会工作团支部、法学院2009级法本第四团支部、外国语学院2010级英语第四团支部、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2009级第三团支部、地理科学学院2009级地理科学(国家理科基地)团支部、海外教育学院2010级对外汉语团支部、协和学院经法系2009级金融第五团支部、旅游学院2009级旅游管理第二团支部10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标兵”称号;                 

授予陈淑燕、孙文琳、王婧瑶、陈艺璇、叶荣富、张栩、马一平、郑亮、陈思洁、林欣10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标兵”称号;

授予何柳、张萍萍、陈晓楠、毛祚燕、傅森泉、张晴晴、谢颂婷、郑艺云、王丽丽、陈坤乐10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标兵”称号;

授予2010级教育学团支部等95个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称号;

授予朱芳芳等578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干部”称号;

授予应向阳1523位同学“优秀共青团员”称号。

希望广大团员青年以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共青团成立9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精神为指导,坚持远大理想、坚持刻苦学习、坚持艰苦奋斗、坚持开拓创新、坚持高尚品行,踊跃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伟大实践。希望各级团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提高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年合法权益的能力和水平,为把我校建设成为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做出新的贡献。

 

附件:20112012学年校共青团五四表彰名单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2011—2012学年校共青团五四表彰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