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2012年“五四”青年节期间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4-12浏览次数:1373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今年是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也是学校深入实施“十二五”事业发展规划的关键一年,为进一步弘扬“五四”精神,弘扬“爱国爱乡、海纳百川、乐善好施、敢拼会赢”的福建精神,引导广大团员青年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决定组织开展“五四”青年活动日活动。按照学校有关规定,54日(周五)下午,全体学生停课半天(第58节课),28周岁及以下青年教职工放假半天,作为青年活动日。请各级团组织精心组织好“五四”青年节期间的活动,让广大团员青年在欢度节日的同时,受到深刻的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教育。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使命

二、活动内容

1.要认真组织好54下午的青年活动日活动。要结合纪念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成立90周年,结合参加全国、全省第三届大学生艺术节(艺术展演),结合举办学校第二十六届文化艺术节,认真组织开展好“班班有歌声”、团支部立项、团日活动等形式多样的庆祝“五四”青年节活动。要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团员青年(包括教工团员青年)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新性,结合各自实际,精心组织好主题教育活动,做到“班班有活动,人人都参与”。

2.要认真组织好“红五月”活动。要以“争当雷锋传人、践行福建精神”为主题,全面开展“学雷锋”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和志愿服务活动,努力营造践行雷锋精神、争当先进模范的良好氛围。

3.要认真组织好“五一”期间校园文化活动。要通过组织开展“五一”慰问后勤员工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活动,讴歌劳动光荣,倡导向劳动者学习、向劳动者致敬和尊重劳动、尊重知识的时代风尚,促进相互理解、相互尊重、相互信任,进一步推进和谐校园建设。

三、具体要求

1.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使每一个团支部和每一位团员青年都能参与并融入到“五四”活动中,切实增强团组织的吸引力、凝聚力。请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将五四当天的活动方案(包括学院、年级、团支部的活动),于423(周一)15:00前发送至邮箱:fjsdtwzzb@163.com(活动上报格式见附件),校团委将统一制作活动指南。

2.要对五四活动进行集中宣传展示,积极营造浓郁的青年文化氛围。请各学院于55前,将开展的五一、五四活动情况(含文字和图片材料,分“五一”和“五四”两个文件夹)及时发送至邮箱,校团委将整理汇编《团学快讯》“五一”专刊和“五四”专刊。宣传邮件统一发送地址:fjsdtwxcb@163.com

3.要充分利用校园手机报、校园广播、学生电视台、横幅、海报、电子屏、网站、宣传栏、微博等各种新闻媒体、团属宣传阵地,以及悬挂国旗、团旗、团徽等方式,积极营造浓厚的节日氛围,努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和覆盖面。各单位组织的活动如需校学生电视台进行报道,请提前联系。

4.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要主动邀请学院关工委和离退休老同志参加“五四”青年节的活动,请关工委老同志协助指导团支部和学生社团的活动,充分发挥老同志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5.“五四”青年节活动涉及面广,参与人数多,各级团组织要把安全放在首位,严密组织,明确责任,确保安全。要加强思想教育,注重组织纪律,使青年学生在得到学校和学院党政的关心和支持的同时,充分展示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青春风采。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五四”青年节当天活动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412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2012年“五四”青年节当天活动汇总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