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属各高校、闽江学院:
为隆重纪念建团90周年,积极选树一批在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新福州的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和先进集体,团市委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开展首届“福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为了拓宽选拔范围,使评选活动更具广泛性和代表性,我委商请贵单位协助推荐“福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候选名单1个,推荐对象为科研人才类型,具体评选条件、评选程序及办法(见附件),并请于
“福州青年五四奖章”是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福州市青年联合会授予青年(集体)的最高荣誉,因此评选表彰工作采取非等额评选,请贵单位在推荐时先以组织名义进行提名申报,待初审确定正式候选人(集体)名单后,再安排填写申报表。(联系人:苏夏铃、潘程伟,联系电话:83653026,邮箱:fztswxsb@163.com)
专此函告,望支持为盼!
附:关于开展首届“福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青年联合会
团榕委联[2012]6号
关于开展首届“福州青年五四奖章”
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团委、青年联合会,市直属局(公司)、大中专院校团(工)委,各有关单位:
为隆重纪念建团90周年,集中展示我市广大青年在积极投身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新福州的实践中所作的积极贡献,树立一批在加快实施大开放战略、发展开放型经济进程中业绩突出的优秀青年典型,引导、激励全市广大青年在推进福州新一轮跨越发展的创业进程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团市委决定开展首届“福州青年五四奖章”评选表彰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一)“福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的评选条件:
1、年龄为14至40周岁(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较高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3、具有高尚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个人品德,积极践行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在本地区、本行业、本领域工作中有突出贡献;
4、勤于学习,善于创造,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
5、获得过县(区)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二)“福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的评选条件:
1、以14至40周岁(
2、成员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德高尚,三年内本集体干部职工无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3、积极践行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在推动我市开放型经济发展进程中或具有广泛社会影响的重大事件中发挥关键作用,取得突出业绩;
4、内部凝聚力强,具有强烈的团队意识和团队精神;
5、集体或所在单位获得过县(区)级(含)以上单位授予的荣誉称号。
上述奖项不对同一集体或个人重复授予,已获得同类奖项者原则上不再参评。
二、评选数量:
“福州青年五四奖章”集体30个;“福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50名,其中含“福州青年五四奖章个人标兵”10名。
三、评选程序及评选办法:
1、提名(
2、初审(
3、复核(
4、终评(
5、公示(
6、异议处理(
7、集中表彰。今年“五四”期间,团市委、市青联统一授予获奖个人(集体)“福州青年五四奖章”称号。
四、评选要求:
1、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评选条件,严格履行规定程序,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审核上报。
2、评选推荐工作兼顾不同行业界别,重点向基层和科研、生产、教学等一线倾斜,适当兼顾农村、社区、“两新”组织、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工优秀青年代表。
3、各推报单位要高度重视,广开视野,面向全社会做好提名申报工作,善于发现在加快建设开放、文明、和谐、幸福新福州的实践中涌现出来的优秀人才,尤其要关注在推动开放型经济发展、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创先争优、践行福建精神和福州城市精神、建设文化强市、榕台交流等重大事件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个人。
联系人:陈曦、陈苑;联系电话:83666070,传真:83655720,电子邮箱:fztswzzb@126.com。
附件:首届“福州青年五四奖章”提名人选(集体)汇总表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福州市青年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