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
根据校团委、校学生会《关于评选福建师范大学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的通知》(团师委〔2012〕4号)精神,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各学院推荐、评委会初选、网络投票和校团委常委会的审核。
拟确定左伍辉(法学院)、傅秀莲(研究生院)、李圣钢(经济学院)、方冬梅(文学院)、王素云(物理与光电信息科技学院)、张方(音乐学院)、王华峰(公共管理学院)、陈晓翔(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范申田(协和学院)、郑丽平(化学与材料学院)十名同学为福建师范大学第一届大学生“自强之星”。
拟确定郑洪雅(经济学院)、陈雪瑶(社会发展学院)、耿品(马克思主义学院)、陈安娜(外国语学院)、陈瑛芳(外国语学院)、陈郎迪(音乐学院)、陈小妹(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张香香(旅游学院)、纪枭雄(人民武装学院)、梅学味(研究生院)十名同学为福建师范大学第一届“自强之星”提名奖。
特此公示。
公示期自2012年4月1日起至4月6日止。
意见受理电话:校团委:22867317。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