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赛暨青春歌会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3-13浏览次数:1109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迎接建团90周年,展现我校青年学生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丰富学生课余生活,决定举办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赛暨青春歌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青春·使命

二、参与对象:我校全体本、专科学生(音乐学院、协和学院声乐表演专业学生及历届校园十佳歌手除外)

三、时间地点:

1.十佳歌手赛海选:478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地点:社团之家。

2.十佳歌手赛初赛:414(下午14001700),地点:  青春剧场。

3.十佳歌手赛复赛:4211930 21:00),地点:         共青团广场。

4、十佳歌手赛决赛暨青春歌会:541930 21:00),地点:共青团广场。

四:报名方式:

本次报名方式有三种:

1.学院报名(318329):请到各学院文娱部负责人处报名。

2.网络报名(318329):请登录校社联网站()下载报名表格,填写后发至邮箱:fsdsl@163.com(在邮件主题处标明学院、姓名和活动名称)。

3.现场报名(478日):请于海选当天到社团之家现场报名点报名。

五、比赛流程:

比赛分为海选、初赛、复赛、决赛四个阶段:

1.海选:选手按照顺序,每人清唱30秒,五位评委现场打

分。分数前60名进入初赛。

2.初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每人演唱2分钟,根据评委评分,

选拔出30名选手晋级复赛。

3.复赛:选手根据比赛规则依次演唱,根据评委评分,选拔出

15名选手晋级决赛。

4.决赛:选手按照抽签顺序演唱,根据评委现场评分,评选出第

十届校园十佳歌手。并由现场大众评委投票决出冠、亚、季军。

六、注意事项:

1.参赛队伍可由单人或多人组成(不超过五人)。

2.选手选择一种报名方式即可,重复报名无效。为保证比赛顺利进行,建议参赛同学以第一种方式报名。

3.各学院文娱部应在330下午1400——18:00,将本学院的报名表格汇总并交至校社联办公室。

4. 选手在淘汰赛、决赛阶段应自备伴奏,并在赛前将伴奏交给指定工作人员。如有现场伴奏,请事先与工作人员沟通。

5.选手演唱歌曲应为校园青春励志歌曲。

七、奖项设置

比赛选出校园十佳歌手(含冠、亚、季军),并颁发荣誉证书。

八、联系人: 黄晓峰同学,联系方式:18659595988

             周佳颖同学,联系方式:15980190866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赛报名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

 

一二年三月十二日

 

 

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届校园十佳歌手赛报名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