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简报第15期

发布时间:2012-07-26浏览次数:121

编者按:携法同行,问计发展。法学院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队紧扣时代脉搏,深入调研法制进程。在探访企业发展、走近优秀校友、宣传法制理念、参观名人纪念馆等系列活动过程中不断成长。他们的青春在这流火的七月里,在服务基层的躬身实践中,闪耀着夺目的光芒。

 

践行福建精神,共创繁荣海西

——记法学院2012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

 

为了响应“向实践学习、向人民群众学习”的号召,法学院携手晋江市龙湖镇联合开展主题为“践行福建精神,共创繁荣海西”2012年暑期社会实践活动。活动以送法入户、设立法律咨询处、参观廉政爱国教育基地、座谈交流会、社会问卷调研、法律宣讲团等多种形式进行,通过深入基层,普及法律常识,问计农村法制现状,服务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携手南侨中学,献计校园法制

 

77下午,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与泉州南侨中学和南浔村的领导们开展了关于校园法制建设的专题座谈会。席间各位领导、老师为我们一一介绍了当地的法制发展现状,让我们从学校“依法执教”的教学理念、课程改革进程、班级思想建设、学生素质教育等诸多方面全方位地了解学校的法制教育进程。实践队员们纷纷各抒己见,为校园法制宣传教育建言献策。

随后,实践队员还向与会的领导了解渐成趋势的大学生村官现 象,村委书记向大家总结了当地大学生村官的工作,肯定了大学生为人民服务和敢于突破创新的精神,也对实践队员提出了要加强自身的责任心,培养奉献精神的殷切希望。在场的同学在深受启发的同时,对自己肩负海西建设的重任有了更深刻的理解。

 

走近优秀校友,聚焦青年成长

 

78上午,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驱车前往晋江市人民检察院与在泉工作的校友进行深入交流。席间,校友们向实践队员分享了赴西部爱心支教、先就业后择业的转型、考研究生、公务员等自身经历及在实践中收获的关于学习、工作、人生的领悟,引发实践队员的共鸣。此外,校友们还对自己目前工作进行了一番耐心细致的介绍,使实践队员对政法部门的具体工作流程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同时,对未来的就业之路有了更清晰的规划。

“坚持比选择更重要”、“厚积才能薄发”,校友们的一句句经验之谈鼓舞着实践队员们,并告诫大家要趁着年轻去充实和把握自己的生活。实践队员在受益匪浅的同时,不禁反思自己的大学生活,明白了“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的真谛。

 

探访科技企业,感受创业文化

 

78下午,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前往福建新意亚克力公司 参观学习。在企业负责人的带领下,实践队员们参观了企业厂房车间,在观摩企业运作的同时,感受浓厚的企业文化。通过观看公司介绍视频,实践队员了解到公司不断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历程,领会到独树一帜的企业管理理念。公司领导就公司在法律方面遇到的发展瓶颈,向同行的刘宜军老师征求了一些有关专利权、商标权、员工社会保障等法律问题的具体实践问题。这让我们深刻意识到,在当代社会,学会用法律来规避风险,防患于未然比法律的惩戒作用有着更远大的现实意义。    

 

走村入户普法行,调研农保访民情

 

79,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在衙口村宫前广场开展主题为“法制建设促和谐,志愿服务新农村”的乡村普法宣传活动,向村民普及法律常识,为村民解答法律疑问

活动现场,实践队员们化身“法律宣讲师”,通过数十张图文并茂的法制宣传漫画,生动再现日常生活中的侵权事例和法律知识,吸引村民们纷纷驻足围观。与此同时,实践队员们积极地向过往村民分发宣传单,并分组深入周边街巷走访农户,与村民们进行亲切交流,真实了解当地医保纠纷的处理情况,记录村民们的日常法律疑难问题,并向他们讲解法律维权的多种途径。村民们认真地完成每一份调研问卷,对实践队员的到来表示大力支持。

在咨询台前,村民们纷纷带着各自的法律难题向实践队寻求法律援助。实践队员们和同行的老师运用专业知识,悉心地为前来咨询的当地居民支招解惑,消除法律盲点,让更多人了解农村医保的实施进程与意义,并号召大家巧妙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

 

【简讯】

 

79下午,法学院暑期社会实践队队员参观了廉政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施琅纪念馆。在聆听施公为国为民、不计个人恩怨的伟大事迹中感受着古人的高尚节操,使实践队员们在感受先辈们艰辛贡献的同时,更清晰地了解到宣传廉政文化重要性,进一步坚定了自身为民服务,奉献海西的决心。

 

【心得体会】

 

法学院实践队队员张同学说道:“在短短几天的下乡实践活动中,让我不断反思如何将专业所学更好地运用到实际生活中,服务社会大众这一问题。在不断听到村民们对我们实践活动的感谢之言时,我深深明白了尽管我们力量微薄,但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只有付诸行动才能使中国的法制日益健全,最终换来百姓生活的幸福安康。

 

                                                      (法学院团委)

 

 

 

责任编辑: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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