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学生会:
近年来,校学生会在校党委的正确领导和校团委的悉心指导下,在大学生思想引导、推动大学生素质拓展、服务大学生就业创业、维护大学生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了较大成绩。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继续发挥校学生会“学生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的作用,决定公开选拔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竞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二、竞选条件
1、在册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4、具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学、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诚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三、岗位设置
选拔校学生会学生服务站、办公室、调研部、学习部、就业创业部、宣传部、新闻中心、外联部、文娱部、体育部、女生部、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等13个部门的部长各一名(部门简介见附件2)。
四、选拔方式
1、报名:各院学生会严格按照以上条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酝酿,提出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候选人(各院推荐1—2名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部长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准备候选人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设想、学院成绩证明),于
2、资格审查: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并提前通知。
3、面试:拟定于
4、试用考核:通过面试的同学,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由校学生委员会正式发文聘任。
5、联系人:林 欣, 联系电话:13959161407。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