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3-04 浏览次数: 781

 

各学院团委:

今年3月5日是第58个学雷锋纪念日,第22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服务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坚定理想信念,锤炼艰苦奋斗、无私奉献的精神品质,普及“学习雷锋、奉献他人、提升自己”的志愿服务理念,全面推动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工作深入发展,向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献礼。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十三届“学雷锋”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建党百年新征程学习雷锋绘华章

二、活动时间

2021年3月

三、活动对象

    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活动内容

(一)开展“弘扬雷锋精神”线上“云”纪念活动。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于3月5日前后组织一次 “学雷锋纪念日”线上主题活动。同时,要通过微信、微博等各类宣传媒体,弘扬雷锋精神,营造浓厚的志愿服务氛围。

(二)继续完善志愿者注册认证制度。各学院青年志愿者组织要利用服务月积极推动广大学生注册成为志愿者,全面推广“志愿中国”信息平台,力求注册率达90%以上。

(三)开展“我和我的志愿服务故事”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及星级志愿者评选活动。重点挖掘长期坚持在志愿服务一线的优秀个人,挖掘志愿者典型故事,展示优秀志愿者的先进事迹,树立青年榜样(详见附件)。

(四)组织开展“我的寒假抗‘疫’故事”线上宣传活动。征集我校学生寒假期间参与抗“疫”志愿服务的先进事迹,弘扬伟大抗“疫”精神,展现新时代青年志愿者的使命担当。

(五)开展“一院一品”学雷锋品牌活动。各学院团委要总结凝练本学院学雷锋品牌特色活动,打造特色鲜明、团员参与面广泛的品牌活动。

(六)开展线上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疫’无反顾战一线,您的牵挂我守护”、“互联网+乡村少年宫”等线上志愿服务活动,以专业所长关爱弱势群体。

(七)开展“我为家乡代言”摄影视频作品评选。组织开展“三下乡”社会实践活动暨“我为家乡代言”摄影作品、视频作品大赛作品评选,培养青年成为传播社会正能量、唱响时代主旋律、巩固宣传主阵地的倡导者、参与者与践行者。

(八)开展第四届数字中国建设峰会及第44届世界遗产大会志愿者招募、选拔、培训工作。招募一批政治思想过硬、精神面貌好、服务能力强、个人素质高的志愿者,保障大会顺利召开,展示我校青年学生的靓丽风采。

(九)开展各类志愿服务交流培训活动。进一步完善以“知行”志愿服务培训班为牵引的志愿服务培训体系,做好骨干成员培养,引导培训学员积极响应雷锋月志愿服务宣传活动。开展第23届研究生支教团进学院宣讲活动及青年志愿者组织交流会,加强合作与资源共享,探索志愿服务发展新模式。

(十)开展“发现身边的美”随手拍摄影作品征集活动。以学雷锋志愿服务精彩瞬间为主要题材,记录感人瞬间:如返校途中奉献在岗的感人瞬间,返校老师、志愿者的周到服务等。

(十一)开展文明校园志愿服务活动。继续开展“节能 节水 节电”、光盘行动、小葵爱心纸工程、旧衣物回收及夜跑寄存等活动,共建和谐美丽校园。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强化服务。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严格落实校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遵循常态化疫情防控制度举措,组织志愿者积极参与校园疫情防控志愿服务工作,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提升育人实效。

(二)健全机制,完善保障。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精心组织、统筹协调,积极打造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队伍、选树一批学雷锋志愿服务典型,形成学雷锋志愿服务常态化运行模式,积极吸引广大青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

(三)宣传推广,营造氛围。各级团组织、志愿者组织要围绕庆祝建党100周年,党史学习教育,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等重要契机,结合学院特色,不断丰富活动内涵,活跃校园文化,各学院需在官方新媒体平台以“建党百年新征程 学习雷锋绘华章”为主题集中发布学雷锋志愿服务月的活动,并及时报送活动材料给校团委,将在校级新媒体平台开设的学雷锋品牌活动特辑中择优刊发,形成示范导向,营造良好氛围。

(四)认真总结,及时上报。各学院应统筹开展好志愿服务月系列活动,弘扬志愿服务文化,注重宣传,及时总结。请于3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不少于3000字)、活动宣传材料(至少5张不同类型活动照片,并注明内容)发送至校青年志愿者工作中心邮箱:fjsdqx@163.com。

六、联系方式

谢静杨(老师),联系电话:22867317

王润青(学生),联系电话:13110652320

陈思佳(学生),联系电话:15005920158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十佳志愿者评选活动方案附件.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

 

 

 

 

 

 

 

 

        抄送:校党委副书记李绚,各学院。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21年3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