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福建师范大学 “十佳学生社团”“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9-04-13 | 浏览次数: 3486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级学生社团:
为规范我校学生社团管理,进一步深化学生社团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健康发展,表彰在繁荣校园文化和促进校园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发挥突出作用的学生社团和社团干部,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校“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2019年3月-5月
二、评选条件与程序
(一)十佳学生社团
本次评选按照种类划分为五个类别,分别为学术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运动类、志愿服务类、素质拓展类。将在五个类别中分别推选出2个优秀学生社团,确定为本学年“十佳学生社团”。
1.参评条件
(1)组织机构好。社团建设必须符合《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团管理条例》,在校学生社团联合会注册成立一年以上。社团管理团队团结协作,部门设置合理。社团负责人在本学年综合表现优良,无违反相关校规校纪。
(2)规章执行好。积极配合校团委、校社联以及学院团委的中心工作。严格执行社团活动申报、场地借用、财务公开等要求。
(3)活动开展好。社团定位明确,严格按照注册时性质开展工作,未自行变更或开展无关活动;日常活动开展良好;品牌活动特色鲜明;本学年至少开展一次校级或院级有影响力的活动。
(4)效果影响好。社团活动开展良好,社团会员认可高,活动参与人数多。社团成员在各级与社团相关的竞赛中表现优异,获得奖项。社团在各级各类网络宣传平台上活动宣传开展良好。
2.名额分配
(1)符合条件的校级学生社团自主申报参评。
(2)学院团委推选2-3个符合条件的院级社团参评。
3.评选程序
(1)由校团委指导校社联成立评审委员会,根据各类别申报材料并结合社团日常的工作表现,在五个类别中分别推选出5个优秀学生社团,共25个社团进入社团风采展示与答辩环节。
(2)社团风采展示与答辩环节:25个社团在五月份进行集中的风采展示,并参与答辩。综合两个环节成绩,由评审团在五个类别中分别推选出2个社团获评“十佳学生社团”,其余15个社团获评“优秀学生社团”。
4.材料要求
(1)参评学生社团需填写《2018-2019学年校“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附件1),按照学生社团性质自主选择申报类别。与专业、学科学习相关社团,划分为学术科技类。若社团性质与学术科技、文化艺术、体育运动、志愿服务无法直接对应关联的,选择素质拓展类进行申报。
(2)报名材料需附上800字相关文字材料集中展示本学年社团工作开展情况,同时附3-5张照片。
(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1.参评条件
(1)思想意识强。参评学生思想品德高尚,行为举止得体,无受过任何处分。能够积极配合校团委、校社联以及学院团委开展工作。本年度团员教育评议等次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为“不合格”的团员不能参评。
(2)学习成绩好。上学年综测成绩排名必须在同专业排名前70%。2018级新生在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业成绩在同专业排名前70%。
(3)工作表现好。在学生社团中发挥骨干作用,所在学生社团精神风貌好、活动影响广、工作成绩突出。
(4)模范作用好。对待学生社团工作有责任心、组织能力强、群众基础好,能起先锋模范作用,具有较强的号召力和影响力。
2.名额分配
(1)参评对象:校院两级学生社团联合会(社团部)、校院两级学生社团主要学生干部;校级学生组织(团体)、学院各级两委主要学生干部。所有参评学生需在上述职务中任职至少一个学期以上。
(2)学院社联(社团部)、各级两委推荐人数不得超过学院学生数的1.5%。研究生、本科生均可参评,不分类别,由学院团委自行统筹。
(3)在2018-2019学年上学期获评“十佳学生社团项目”的校级学生社团推荐3名;其余校级学生社团推荐2名。不占学院名额。
3.评选程序
(1)参评同学需填写《2018-2019学年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附件2),由所在学院团委或校级组织确定推荐名单后报至学院党委或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无异议后进行公示且不少于3天。
(2)由校社联成立评审小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确定本年度获评建议名单,并在全校公示3天。
(3)公示无异议的名单报由校团委审核,确定为获奖名单。
三、材料报送
1.各学院团委负责本学院申报材料的汇总(包括电子版与纸质版),并填写《2018-2019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
2.各校级学生组织(团体)负责本组织个人申报材料的汇总。其中,申报“优秀学生社团干部”还需提供学院盖章的成绩证明。
3.电子版材料于4月19日(周日)21:00之前发送至校社联邮箱:fjnusl@126.com;纸质版材料于4月17日至19日的每晚18:30至21:00间报送至旗山校区社团之家校社联社团材料室或仓山校区高区2#学生活动中心五楼校社联办公室。
四、表彰办法
(一)获评社团与个人将颁发荣誉证书。
(二)给予“十佳学生社团”500元奖金,“优秀学生社团”200元奖金。
五、本次评选由校学生社团联合会负责解释。
未尽事宜可咨询: 朱洁瑜(师):22867316。
陈 欢(生):13959018580。
黄书勤(生):15060355657。
附件:1.《2018-2019学年校“十佳学生社团”评选申报表》附件1.docx
2.《2018-2019学年校“优秀学生社团干部”审批表》附件2.docx
3.《2018-2019学年“十佳学生社团”和“优秀学生社团干部”申报情况汇总表》附件3.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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