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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红色基因 我们传承”研究生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10 浏览次数: 580

团师委〔201640

关于开展“红色基因 我们传承”研究生团支部立项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进一步在广大研究生中传承与弘扬红色经典与文化,引领广大青年“知红色文化、学红色事迹、做红色传人”,发挥团组织在服务青年学生成长成才中的重要作用,经研究,决定在全校开展“红色基因 我们传承”研究生团支部立项活动,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紧密围绕“中国梦”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活动,突出“红色基因 我们传承”主题,结合“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等节日契机,组织开展党史国情、革命传统、形势政策等宣传教育活动。积极探索加强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的新途径,积极探索创新共青团思想引领的新载体,积极探索开拓基层团组织服务社会发展的新方式,尊重团员主体地位,推进学校共青团事业的又好又快发展。

二、活动主题和时间

   (一)活动主题

  红色基因 我们传承

   (二)活动时间

  2016年11月—2017年4月

  三、申报程序

   (一)项目要求

1. 主题明确,形式多样。制定活动方案时,紧紧围绕“红色基因我们传承”主题,密切结合本支部工作和研究生队伍实际,力求活动方案主题明确,特色鲜明,形式多样,具有针对性和可行性,提高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

    2.内容新颖,实用可行。从立项活动的实际效用出发,积极创新活动载体,改进工作方式,不断丰富和完善团支部日常组织生活,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

    3.发挥特长,贴近专业。利用学院学科特色,从专业性的角度出发,努力发挥团支部工作水平,熟练运用本专业特长,以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团支部建设,打造富有学科色彩和专业思维的团支部立项活动

    4.踊跃参与,扩大宣传。各团支部要充分整合利用微博、微信、青年之声、直播平台等新媒体,加强团支部立项活动的宣传,扩大团的活动在研究生中的影响力,为活动的顺利开展、取得实效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项目申报

  1.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申报。各团支部经充分设计论证后,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附件),向学院团委申报立项项目。

  2.各学院团委对申报项目进行初步审核,择优推荐1—3个项目(每个学院至少上报1个项目),上报校团委组织部参加校级立项评选。电子版材料发送至fjsdtwzzb@163.com,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12月13日(周二)下午15:30前。所有电子材料均需采用word2003格式,单个申报项目的电子材料不得超过5M,避免在文本中粘贴大量图片。

  3.校团委将组织各学院,从主题明确性、内容新颖性、活动实效性、专业性、共青团元素的彰显性及预期效果等方面进行论证,从中评选出25个研究生团支部立项项目,进行评审并公布。

4.各学院团支部立项要结合微博进行宣传,进入校级立项宣传量要不少于20条立项宣传材料可另附)。

    (三)项目管理

1. 团支部活动项目立项后,要根据主题,结合实际,充分发挥广大研究生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具体的活动形式,各支部自行设计分主题并制定具体的活动方案,包括活动形式、时间、地点、参与对象、经费预算及其他保障措施等事项。

  2.各团支部开展立项活动时支部成员需佩戴团徽,携带团旗,充分体现共青团元素,并注重展示我校风采,活动的信息和图片要及时报送校团委宣传部:fjsdtwxcb@163.com。

  3. 团支部活动立项实施结束后,要形成总结汇报材料,并于2017年3月13日(周一)前将电子材料发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开展院级团支部立项的学院团委也请于上述时间,将本学院开展团支部立项的工作总结(包括学院发文、图片等)报送校团委。

  4.校团委将对立项的25个团支部项目,各资助300元。各团支部开展活动要厉行节约,注重实效。

5. 校团委将于2017年3月—4月,对本学年立项的25个团支部立项项目进行验收、评比,并从中评选出“五佳”团支部立项活动,给予发文表彰并各奖励800元。

    6.各团支部申报、开展团支部立项活动的情况,将作为参评校级“五四红旗团支部”的重要依据。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谢静杨老师、魏海滨学生,联系电话:22867317,13405990165。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团支部立项活动申报表

    (以上表格请在校团委网站登陆下载)

  研究生团支部立项申报表.docx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10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6年1110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