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24 浏览次数: 297

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各学院: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引导广大青年学生在社会实践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现将相关事项做通知如下:

  1. 活动主题

    青春共筑中国梦全面小康谱华章

    二、活动时间

    2020年1-2月

  2. 参与人员

    福建师范大学全日制在校学生

        四、参与形式

       (一)团队组建。包含学院组队及自行组队。可以于学院、年级、支部、班级、社团内组队,团队人数应在5人(含5人)以上,具体人数视实践项目而定。

       (二)个人参与。学生可根据文件相关要求自行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

        五、主要内容

       (一)开展“我为母校代言”寒假返乡招生宣传活动。结合校团委、校招生办《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我为母校代言’专项社会实践活动》精神,组织学生利用寒假回访高中母校,了解相关信息资料,发放我校招生宣传资料,通过开展宣讲会、咨询会或座谈交流会等,向母校同学宣传我校的办学成就、办学特色、报考条件,树立学校良好的社会形象。

    (二)开展“走进社会大课堂”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利用寒假,结合自身专业和生涯规划,通过走访校友、兼职、参与专业就业领域调研等活动,提高专业学习兴趣,增强专业技能,完善职业生涯设计,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三)开展“家乡脱贫攻坚战”系列活动。按照“三步走”战略安排,2020年中国将实现全面小康。各学院可鼓励学生通过访谈当地人群、参观本地博物馆等活动了解家乡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的成就及重要历程,以照片、文字、短视频等方式记录家乡的变化,宣传家乡新发展。

    (四)开展“挑战杯”课外社会实践活动。鼓励学生团队利用寒假,结合自身专业优势、选题特色和学院资源,将专业理论知识运用到实践中去,对具有典型性的调研地开展问卷调研和人物访谈,增强调研的覆盖面和有效性,深化课题成果。

    (五)开展“寒假志愿服务”活动。结合学院特色服务项目,组织学生至学校周边贫困村落、贫困中小学、社区敬老院开展“送温暖,献爱心”活动,大力弘扬无私奉献和关爱互助的志愿服务精神。

    (六)开展“我们的节日·迎新春”系列活动。春节是我国的传统节日,各学院可组织学生根据各自家乡特色,以照片、文字等形式,宣传家乡优秀的春节习俗文化。

    (七)开展“我和我的祖国·记录时代故事”活动。利用寒假返乡期间,鼓励学生寻访时代楷模、道德模范、最美人物和身边好人,通过事迹宣讲记录时代故事,传唱时代声音,引导人们把敬仰和感动转化为干事创业、精忠报国的实际行动。

    六、活动申报

    请各学院认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详见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详见附件2),跨学院组队的团队由队长所在学院牵头申报。并于2020年1月6日(周一)前将电子版发送至fjsdtwsjb@163.com,纸质版盖章后交至校团委实践部办公室(行政楼东副楼北312)。

  3. 活动要求

        (一)紧扣主题,重点申报。各学院要紧扣我校今年寒假社会实践主题,为活动开展做好充足准备。并结合以上七项主要活动内容,开展以“我为母校代言寒假返乡招生宣传”“家乡脱贫攻坚战”“寒假志愿服务”为重点项目的寒假社会实践,每个学院至少要开展一次团队实践活动。

    (二)高度重视,精心设计。各学院要充分认识寒假社会实践的重要性,指定专人负责学生寒假社会实践活动,广泛发动,精心组织,确保活动开展扎实有效。

    (三)保障安全,加强联系。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寒假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教育,提前做好安全预案,认真制定落实好安全纪律,严防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各实践团队负责人要做好团队安全工作,注意人身和财产安全,保证整个实践活动的安全顺利进行。

    (四)大力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我校新媒体在宣传方面的优势,充分利用大众传媒、校园媒体以及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平台做好活动宣传。通过各类新媒体平台发布实践情况、分享实践心得、落实宣传报道。每个学院重点实践活动须完成一篇微信推送及新闻稿。

    (五)及时总结,上报成果。实践结束后,各学院要全面做好总结工作,通过团队报告会、经验交流会、社会实践报告、实践工作简报等形式进行成果展示。学院申报团队需提供总结材料(活动简报、活动总结、宣传截图、实践图片、个人实践心得),并择优推荐的2-3名优秀个人实践材料(实践图片、个人心得),于2020年2月22日(周六)前发送至校团委实践部邮箱:fjsdtwsjb@163.com。

    八、评奖表彰

    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的评奖表彰工作将于新学期开学后,于志愿服务月期间完成。个人分散实践由学院负责审核,择优推荐2-3名优秀个人至校团委处,对完成社会实践主体工作的个人,给予社会实践活动证明;团队实践(包含自行组队)由校团委审核,对于完成度较高、社会影响力较大的团队,给予“优秀社会实践团队”称号。

    九、联系人

    谢静杨(师),电话:22867317

    侯雅芸(生),电话:13067210553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申报书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20寒假社会实践社会活动项目申报书.doc

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2020年寒假社会实践项目汇总表.xls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9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