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10-11-18 | 浏览次数: 1625 |
团闽委组干复字〔2010〕25号
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批复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你委《关于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请示》悉。经研究:
一、同意你们于2010年11月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
第十四次代表大会并同意大会的主要任务和主要议程。
二、原则同意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代
表名额和产生办法。
三、原则同意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产生办法。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选举规则(暂行)》有关规定,原则同意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届委员会设委员43名,常委11名,其中书记1名,副书记1名。选举结果请按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此复。
正文:关于同意召开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第十四次代表大会的批复.doc |
共青团福建省委组织部
2010年11月2日
抄送: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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