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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办公室关于成立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并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5 浏览次数: 991

 各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为进一步团结调动各方优秀青年骨干,推动学校各项事业科学发展,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精神,经校党委常委会议研究,并报省青联同意,决定于2013年6月初成立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并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请指导和支持各级团组织做好青联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会议顺利召开。具体事项如下:

一、青年联合会的目标和职能  

高举爱国主义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旗帜,团结、教育全校各族各界青年,为创建综合性、有特色、高水平的教学研究型大学,为推动福建科学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和实现祖国统一而奋斗;与共青团组织工作相互支撑,拓宽联系青年教师的渠道,为学校发展凝心聚力;为青年教师提供成长服务和交流平台,巩固和扩大党执政的青年群众基础;发挥青年教师的作用,努力为青年学生成长成才服务。

青年联合会设秘书处,秘书处设在校团委。青年联合会成立以后,拟开展以下方面的工作:一是通过开展青联委员恳谈会、高峰论坛等,推动学校科学发展;二是通过开展青联委员与校领导面对面等活动,帮助青年教师排忧解难,促进青年教师成长;三是通过开展青联委员挂钩团支部导师,参与大学生骨干培养、“挑战杯”竞赛、大学生就业创业等方式,帮助青年学生成才;四是通过建立QQ群,开展联谊会、公益活动等方式,扩大青联组织影响,加强青联自身建设。

二、大会的准备流程

大会前期准备分为成立筹委会(4月上旬)、会议各项文件准备(4月上旬—6月)、委员提名、确定委员、确定主席团成员、确定常委会名单等(4月—6月)、会务筹备(4月—6月上旬)四个阶段。

三、大会的组织筹备

由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委员会负责大会的组织筹备工作。筹委会由校党委分管领导牵头,学校办公室、纪委办、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校工会、人事处、校团委等相关职能部门组成(见附件1)。筹委会办公室设在校团委,下设秘书组、组织组、宣传组、会务组,负责大会的日常筹备工作。

四、大会主要议程

(一)听取和审议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委员会工作报告,确定我校今后两年青联工作的任务。

(二)通过《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组织工作细则》。

(三)选举产生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

五、委员名额及产生办法(见附件2)

(一)委员的名额与条件 

根据学校实际,福建师范大学青联第一届委员会按照便于沟通交流的原则设若干组,总人数约为160人。

按照既有利于发挥中共党员在青联中的骨干作用,同时又能充分体现青联作为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福建师范大学青联第一届委员会中的中共党员委员的比例占60%左右。同时,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占3%左右;女委员的比例占30%左右;所有委员出任时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如情况特殊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5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二)委员产生办法

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工学、理学、艺术体育、管理服务6个界别。全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及无党派人士联谊会中的青年组,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所提名人选为指定席位人选;其他委员人选由各学院推荐(名额按各学院教师数核算,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7人)。各单位推荐人选前须与党委统战部、校工会等部门充分协商沟通。委员最终名单由筹委会审核确定。

六、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人数及产生办法

(一)按照以方便工作为主,兼顾各方代表性和整体优化组合的原则,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拟设名誉主席3人、主席1人、副主席约10人、常务委员27人。

(二)为了不因选举而失去某一团体或组别在青联常委中的席位,拟参照全国青联的选举办法,经过充分酝酿,第一届委员会主席、副主席、常务委员由校青联全体委员会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产生,得票数应超过实到委员的半数以上方可当选。主席、副主席必须为常委;秘书长由常委会决定,副秘书长由主席会议决定。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筹备委员会名单.doc

2.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组成方案及推荐办法.doc     

 

 

学校办公室

2013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