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3-11-25 | 浏览次数: 546 |
各学院团委、机关团总支:
根据《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的有关规定和《学校办公室关于成立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并召开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现将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推荐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员会的规模
福建师范大学青联第一届委员会按照便于沟通交流的原则设若干组,总人数约为160人。按照既有利于发挥中共党员在青联中的骨干作用,同时又能充分体现青联作为各族各界青年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性质,福建师范大学青联第一届委员会中的中共党员委员的比例占60%左右。同时,少数民族委员的比例占3%左右,女委员的比例占30%左右。
二、委员候选人的条件
(一)承认《中华全国青年联合会章程》,遵守国家法律和社会公德。
(二)在本职岗位或其它领域做出突出成绩,在我校青年中有一定影响,具有较高的威信。
(三)关心青年事务和社会公益事业,具有一定的议事能力,能代表我校青年在本会认真行使和履行有关权利和义务。
(四)委员出任时的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3年6月1日以后出生)。如情况特殊可适当放宽,不超过45周岁(1968年6月1日以后出生)。
三、委员候选人的产生办法
(一)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分为人文科学、社会科学、工学、理学、艺术体育、管理服务6个界别(见附件1)。全校各民主党派、统战团体及无党派人士联谊会中的青年组,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和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所提名人选为指定席位人选;其他委员人选由各学院推荐(名额按各学院教师数核算,原则上每单位不超过7人)。各单位推荐人选前须与党委统战部等部门充分协商沟通。
(二)各单位在充分酝酿的基础上,填写《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初步提名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于5月13日(星期一)上午8:30-12:00将纸质版交至校团委办公室,电子版打包发送至校团委邮箱:tw@fjnu.edu.cn,联系人:许建萍,22867315。
(三)委员候选人名单由青联筹委会审核确定,并报校党委、省青联同意。
(四)提交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选举,拟采取等额选举的方法,得票数超过实到委员的半数以上即为当选。
(五)选举结果报校党委、省青联。
四、本方案解释权归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附件:
1.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界别及名额分配表.doc
2.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提名登记表.doc
3.福建师范大学青年联合会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候选人提名情况汇总表.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二○一三年五月八日
团委微信 | 团委微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