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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简报(第九期)
发布时间:2009-08-01 浏览次数: 67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

简    报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9期 2009年7月15日

编者按: 这是一次成长的记录,记录着真知灼见的同时,也记载了一次深刻的蜕变。虽然只是短短几天的社会实践,法学院的学子们带着法律知识走进海西新农村,在新农村中播撒法律的火种,深刻体会了“青春要在奉献中才能发光”。而生科院实践队同样紧扣专业特色,实地考察蔬菜种植基地的运作,在实践中探索真知。

法学院社会实践队前往仙游县“播撒法律火种”

7月6日,法学院暑期“三下乡”社会实践队的青年志愿者们,怀揣莘莘学子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热忱,来到莆田市仙游县鲤城街道社区、钟山镇、游洋镇,开展以普法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实践活动。

建立起“普法”社会实践基地

7月6日上午,法学院与钟山镇政府共同启动的“我与祖国共奋进,青春建功献海西”社会实践开幕式及“福建师范大学法学院与海峡两岸大学生创业园”社会实践基地协议签订仪式在钟山镇举行。仙游县委组织部部长陈建城在仪式上说,在建设海峡西岸经济区的建设浪潮中,仙游县与高校建立长期合作,并且得到大学生志愿者的热忱支持,定会以一种更加昂扬的斗志,继往开来、开拓创新。

法制——在童真中萌芽

实践队于8日深入钟山镇钟山村,与钟山小学学生开展“大手拉小手,成长你和我”普法活动。参加的小学生大多是父母在外打工的“留守儿童”。实践队在这些小学生中间开展了“法律大风车”有奖知识竞答、心里素质游戏大比拼、建国60周年爱国主义趣味讲课等一系列寓教于乐的活动项目。

活动中,实践队员们耐心回答了他们的问题,满足了他们热切和渴望求知的眼神,引导他们使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权益。短暂的一天对于这群小学生来说只是他们人生课堂中的沧海一粟,然而法律种子在他们心中已有最初萌芽。

“普法,我们一直在路上!”

几张长桌、几条板凳、几沓法律常识宣传单、几块法律知识展板、几条普法宣传横幅是实践队开展普法活动的全部道具。

在游洋镇的人群熙攘处,在钟山镇的商铺密集处,在鲤城街道社区的车水马龙处,实践队共分三次进行了普法宣传、提供法律咨询、分发法律常识宣传单、走家串户开展问卷调查等普法活动。为了解决实践队员与当地居民语言沟通障碍问题,使普法活动取得更广泛的效果,实践队还特意安排了4名本地籍学生担任主讲。

生命科学学院实践队游行自然田园,探索科学真知 

7月11日,生命科学学院在万安镇考察风景区,参观蔬菜种植基地。

生命科学学院实践队首先在万安镇政府会议室举行学院与地方共建仪式万安镇主要领导与生命科学学院师生代表共30余人参加了仪式。万安镇党委副书记张帆向实践队介绍了万安镇的基本情况,并结合教育、组织建设等问题与队员们展开讨论。队员们结合专业知识,针对梅花湖风景区中蝴蝶谷吸引蝴蝶的现象给出了科学的解释,并对风景区的开发提出可行的建议。随后,生命科学学院团委与万安镇签署了合作共建协议,“福建师范大学生命科学学院社会实践基地”正式揭牌。 

当天上午,部分实践队员在万安镇旅游开发办工作人员的带领下,到梅花湖自然风景区进行实地考察,开展植被多样性、水样检测的调查。实践队员们结合专业知识,对阳生、阴生植物生长环境进行勘察,根据当地实际,提出了了进一步做好植物保护的具体措施。随后,实践队赶赴万安镇西贯村蔬菜种植基地,与菜农一起下到地间劳作,学习实用的种植技术。基地占地100余亩,种有苦瓜、西红柿、黄瓜、辣椒、萝卜等十余种时令蔬菜。队员们挥起锄头、清除杂草、浇灌菜苗,还向蔬菜承包者询问了大面积蔬菜种植的管理、销路情况,重点了解防治虫害的方法,在使用农药的问题上提出了自己的观点。

“实践出真知”。生命科学学院实践队的实践活动实地考察了当地的旅游资源和农产品种植情况,结合自身的专业优势,为该地的旅游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养殖出谋划策,将专业知识运用到实践中。此外,实践队在活动中真正了解了许多与专业有关的知识,学到了在课堂上学不到的东西,充实了自己。 

【心得体会】

★一份份贴近实际的问卷调查、一张张解惑的笑脸、展板前水泄不通的人群,咨询台前渴望求知的面孔、实践队员口干舌燥的讲解……都让我们看到了法制观念深入人心的影子,“普法,我们一直在路上!”(法学院实践队)

★花果飘香萦环的热土,礼贤淳朴的自然民风,迎着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的劲风,仙游的未来正健步如飞。我们将永远记住这次在成长之路留下美丽印记的实践之旅。普法的路还很长,明天会更好。(经济学院实践队)

责任编辑:福建师范大学青年通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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