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与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8 浏览次数: 432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

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准确地掌握团员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对全校基层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现将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与团费缴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情统计工作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认真组织统计本单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数(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等信息。所有数据填报统计日期截止为:2017年9月30日。

由学院团委负责信息的汇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院团情摸底统计表》两个表格:附件1、2并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dtwzzb@163.com

二、团籍注册工作

(一)团籍注册要求

按照团章要求,对于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纪律,积极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青年,团组织应予以注册。各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的团员青年进行资格确认,盖章注册。

(二)团员证补办

团员证遗失补办的团员,由学院团委负责统计,确定人数后,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班时间,携带补办证明到校团委104办公室进行补办,同时需缴纳工本费用每人1元。

、团费缴纳工作

(一)团费缴纳标准

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月0.2元;每人每年2.4元。根据我校收缴团费的情况,

各年级学生具体缴纳金额如下:

1.需要缴纳6个月团费(2017年7月-2017年12月),共计1.2元的学生年级为:2017级本科新生2017级研究生新生。

2.需缴纳12个月团费2017年1月-2017年12月),共计2.4元的学生年级为:2015级、2016级本科生;2016级研究生(学术型硕士)。

3.需缴纳18个月团费2017年1月-2018年6月),共计3.6元的学生年级为:2014级本科生;2015级研究生(学术型硕士);2016级研究生(专业型硕士)。

(二)团费缴纳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根据本学院团情统计相关数据,及时收取本学院团员青年年度团费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团费缴纳统计表》(附件3),于10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校团委将在10月下旬指定时间(具体另行通知),通知各学院统一到校财务处办理缴纳手续。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晓晖(师):22867310;

        黄  力(生):13075848180;

        罗  珰(生):18759018011。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院团情摸底统计表(表一).xls

      2.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各学院团情摸底统计表(表二).xls

3.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团费缴纳统计表.xls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