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与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7-09-28 | 浏览次数: 432 |
关于开展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
与团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了进一步加强共青团基层组织建设,全面准确地掌握团员基本情况,切实做好对全校基层团组织的管理和服务,现将2017年度团情统计、团籍注册与团费缴纳工作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团情统计工作
各学院团委、团总支和团支部认真组织统计本单位本科生和研究生团员数(含28岁以下保留团籍的正式党员和预备党员)等信息。所有数据填报统计日期截止为:2017年9月30日。
由学院团委负责信息的汇总,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院团情摸底统计表》(两个表格:附件1、2);并于2017年10月13日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fjsdtwzzb@163.com。
二、团籍注册工作
(一)团籍注册要求
按照团章要求,对于在过去的一年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严格遵守纪律,积极履行团员义务的团员青年,团组织应予以注册。各学院团委要对本学院的团员青年进行资格确认,盖章注册。
(二)团员证补办
团员证遗失需补办的团员,由学院团委负责统计,确定人数后,于10月18日至10月20日上班时间,携带补办证明到校团委104办公室进行补办,同时需缴纳工本费用每人1元。
三、团费缴纳工作
(一)团费缴纳标准
按照团中央关于团费收缴的相关规定,学生团员团费收缴标准为每人每月0.2元;每人每年2.4元。根据我校收缴团费的情况,
各年级学生具体缴纳金额如下:
1.需要缴纳6个月团费(2017年7月-2017年12月),共计1.2元的学生年级为:2017级本科新生,2017级研究生新生。
2.需缴纳12个月团费(2017年1月-2017年12月),共计2.4元的学生年级为:2015级、2016级本科生;2016级研究生(学术型硕士)。
3.需缴纳18个月团费(2017年1月-2018年6月),共计3.6元的学生年级为:2014级本科生;2015级研究生(学术型硕士);2016级研究生(专业型硕士)。
(二)团费缴纳工作要求
各学院团委根据本学院团情统计相关数据,及时收取本学院团员青年的年度团费,并填写《福建师范大学2017年团费缴纳统计表》(附件3),于10月20日之前将电子版发送至校团委组织部邮箱:fjsdtwzzb@163.com。校团委将在10月下旬指定时间(具体另行通知),通知各学院统一到校财务处办理缴纳手续。
未尽事宜,请及时联系校团委组织部。
联系人:刘晓晖(师):22867310;
黄 力(生):13075848180;
罗 珰(生):18759018011。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学院团情摸底统计表(表一).xls
2.福建师范大学2017-2018学年各学院团情摸底统计表(表二).xls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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