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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校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9-25 浏览次数: 655



关于举办校第十“挑战杯”大学生

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各学院团委: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给第三届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的回信精神,适应大学生创新创业发展的形势需要,培养和提升广大青年学生的创新意识、创造精神和创业能力,选拔一批优秀作品参加全省、全国竞赛,决定举办校第十“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比赛时间

201710月—20184月

二、组织机构

主办: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承办:福建师范大学大学生科技创新与创业中心

三、参赛对象

校本部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

四、作品要求

参赛作品以创业计划书形式提交,内容可以围绕一项发明创造或技术专利,也可以是一项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具体来源有:

(一)参赛小组成员参与的发明创造、专利技术或课外制作;

(二)经授权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如高校教师或科研单位研发的产品、技术、服务,国家专利机构发布的专利技术产品等)参赛小组须向组委会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许可;

(三)可能研发实现的概念产品或服务。

五、赛事安排

(一)初赛(201710月—12月)

参赛作品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汇总。各学院需于1220日前将参赛团队的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附件1)、作品简介表(附件2)以及学院汇总表(附件3)电子档(每个团队一个文件夹,整个学院一个压缩包)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fjsdtwkjb@163.com。同时,学院汇总表纸质版盖学院团委章,交至校团委科技部。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00件晋级复赛的作品。

(二)复赛(20181月—3月)

参赛团队在对作品修改、提升后,由团队负责人所在学院汇总,并20183月11前将作品(创业计划书作品申报书、作品简介表电子档发送至校团委科技部邮箱。校团委将组织专家评审,确定15晋级决赛的作品。

(三)决赛(20183月—4月)

决赛团队在向校团委提交修改完善后的创业计划书(一式5份,A4打印)和电子演示文档(PPT格式)后,由评审专家采用书面评审和公开答辩相结合的形式进行终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参赛说明

(一)每支参赛团队的成员不得超过7名,指导老师不得超过3名。

(二)鼓励同学跨学院组队,但参赛团队所属学院最多2个,且需注明学院先后顺序。

(三)鼓励在校研究生以个人研究课题为技术核心,与本科生共同组队参赛。

(四)鼓励参赛团队以创业计划项目注册公司,主办方将在评审时酌情加分;鼓励已注册公司的项目进行商业运营,具有可信的财务数据。

(五)参赛团队以专利为技术核心架构商业模式时,鼓励团队获取专利所属机构授权使用的书面许可。

(六)团队获得晋级复赛、决赛资格后,核心内容不得更改,但可在下一阶段比赛提交作品时更改作品名称、参赛学院、指导老师和参赛同学。

赛事奖励

(一)竞赛设金奖2项、银奖4项、铜奖9项和优秀奖85项,分别颁发证书及奖金参照《福建师范大学关于组织学生参加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的实施办法(修订)》(师大学校办〔2010〕41号)执行具体奖励额度为:金奖1000元银奖800元、铜奖500元、优秀奖100元。

(二)金奖银奖和铜奖作品获取由学校推荐参加“挑战杯”福建省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资格

、联系方式

联系人:

南(师) 22867312

(生) 18750719963

  

    附件:1.作品申报书

                    2.作品简介表

            3.作品汇总表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9月25

  【32号】关于举办校第十一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doc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7年9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