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5-04 | 浏览次数: 1292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
为进一步鼓励大学生到基层建功立业,根据《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报名期间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全国项目办[2012]4号)、《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团闽委联[2012] 14号)、《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闽大学生志愿办[2012]8号)精神,我校将继续实施2012年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选拔
志愿者招募选拔程序详见校团委网站(youth.fjnu.edu.cn)、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xibu.youth.cn)、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zyz.541205.com)。网络报名时间分别为4月17日——5月25日(西部计划)、3月26日——5月15日(省内欠发达地区计划),请志愿者于5月12日之前分别将学生证复印件、成绩单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西部计划报名登记表》或《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报名登记表》填写并打印清楚,交至所在学院团委负责人审核,并由所在学院党组织盖章后,交至校项目办(校团委),联系电话:22867316。
原则上报名参加“福建省高校‘三支一扶’计划”的志愿者不能同时报名参加本计划。
二、政策支持
(一)我省政策支持
(详情请登陆校团委网站youth.fjnu.edu.cn查阅)
(二)我校政策支持
应届毕业生参加“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正式成为志愿者,除享受国家、我省的相关政策待遇外,学校给予以下鼓励:
A. 授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毕业生”荣誉称号;
B. 授予“福建师范大学优秀青年志愿者”荣誉称号;
C. 在志愿服务满一年后,发放一次性奖励金2000元。
(福清分校、协和学院、闽南科技学院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学校已由校团委、学工部联合成立项目办,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各学院也应安排专人(一般为毕业班辅导员)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招募工作规范、有序地实施。
(二)加强宣传,广泛动员。各学院应通过各种宣传手段,确保每一位毕业生及时了解相关信息和我省、我校政策待遇,突出宣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同时,各学院以宣传招募为契机,加强对大学生就业观念的教育,唱响到欠发达地区去、到西部去、到基层去、到祖国和人民最需要的地方去建功立业的时代号角。
(三)规范管理,服务同学。各学院应协助做好志愿者的报名、体检等各项招募工作,并协助志愿者做好档案投递、关系转调等工作。
附件1: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西部计划招募报名期间宣传动员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关于做好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3:2012年福建省大学生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计划实施方案.doc
(以上附件,请登录校团委网站查询)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中共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学生工作部
二〇一二年五月四日
主题词:共青团 欠发达地区计划 西部计划 通知
抄送:团省委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省青年志愿服务工作部;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宣传部;校领导,学校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统战部、研工部、关工委、工会、教务处、科技处、社科处,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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