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四届志愿服务月活动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12-02-27 | 浏览次数: 334 |
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各志愿者组织: 今年3月5日是第13个中国青年志愿者日,也是第50个“学雷锋纪念日”。为进一步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服务精神和“随时随地,我们都是志愿者”的我校志愿服务理念,号召全校师生用实际行动传递雷锋精神,经研究,决定开展福建师范大学第四届志愿服务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二、活动主题
弘扬雷锋精神 勇担青春使命
三、活动内容
(一)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学生学习雷锋精神座谈会。向全省青年学子发出倡议,向雷锋同志学习,在全省青年学生中掀起学雷锋活动的热潮,推动青年学生以实际行动践行福建精神,投身海西建设。
(二)组织开展大型志愿者注册、认证工作。结合“中国青年志愿者日”活动,大力宣传校团委《青年志愿者注册认证程序》,举办现场注册、认证活动,鼓励更多的志愿者主动注册和认证服务时间。
(三)组织开展 “讲文明,树新风”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开展文明课堂、文明餐厅、文明宿舍、文明乘车、文明停车、文明上网等活动,传播文明风尚,倡导文明行为。
(四)组织开展志愿服务进社区活动。组织有专业技能的青年志愿者,深入社区、小区、村镇,为群众开展多样化、专业化、便民化的志愿服务。组织各类专业志愿者在各社区、小区开展法律援助、心理咨询、护绿保洁、文化娱乐等服务活动。
(五)组织开展“献爱心、做好事,关爱弱势群体”志愿服务活动。通过走进敬老院、福利院,以优抚对象、孤寡老人、残疾人、重病患者下岗职工、特困学生等群体为重点,开展献爱心、做好事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六)组织开展“关爱后勤员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及时更新后勤员工子女帮扶数据库,在旗山、仓山两个校区后勤员工子女中继续开展好“结对+接力”式爱心家教活动。
(七)组织开展“关爱农民工子女”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志愿者“走进农民工子女学校、走进农民工子女家庭、走进农民工子女心理”,充分借助“七彩课堂”、“爱心红书袋”等活动载体,开展与农民工子女“同学习、同游戏、同生活”的“三进三同”志愿服务活动,为农民工子女提供学业辅导、亲情陪伴、感受城市、自护教育、爱心捐赠等服务。
(八)组织开展“以已所长,服务你我他”志愿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学习资料互换、乐器体验、电脑维修等活动,引导志愿者运用自身专业所长,开展科普、文体、法律等志愿服务,服务身边同学,共同营造良好和谐的志愿服务氛围。
(九)组织开展绿化、美化校园环境志愿服务活动。通过植树绿化、清除校园牛皮癣、清洗课桌椅等活动,美化校园环境,倡导绿色校园理念。
(十)组织开展保护生态环境志愿服务活动。通过形式多样的活动载体,深入开展青年志愿者绿色环保行动,广泛宣传生态环保理念,倡导有利于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
四、活动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指导。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是校团委、校青年志愿者协会集中校内外志愿服务资源,以实际行动服务青年学生的一项重要活动。各学院团委、直属团总支和各志愿者组织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开展“弘扬雷锋精神,勇担青春使命”主题活动的重要性,指导各项目结合专业特色有效开展。
(二)精心部署,广泛参与。各学院要认真总结前三届志愿服务月开展的优秀经验,精心部署,动员广大青年志愿者投入到志愿服务活动中,把志愿者的精神、热情、专长有机结合,把握时代脉搏,发挥广大学生的创新力,利用专业之长开展形式多样的志愿服务项目,力求打造志愿服务精品项目,形成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全校各级志愿者组织要精心策划,突出主题,多渠道、多层次地营造活动声势,通过宣讲会、微博等形式,动员广大青年学子投身志愿服务,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五、总结交流
本届志愿服务月活动集中历时一个月,请各学院认真组织好相关活动,并于
校团委将在服务月结束后,组织评选出十佳“优秀志愿服务项目”,给予表彰奖励。
联系人:金宁锐、方芳;联系电话:22867319、13400562930。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志愿者协会
二〇一二年二月二十七日
主题词:共青团 志愿服务月 活动 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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