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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2-15 浏览次数: 610

仓山团区委、闽侯团县委,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团委:

根据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函》精神,福建师范大学作为“青年学生进基层”工作的试点高校,将于20122月正式启动试点工作。

为进一步做好“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经协商,福州团市委和福建师范大学团委共同制定了《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工作总体部署,以及“挂职锻炼一个月,承担一项具体任务,开展一项主题活动,组织一项专题调研,建议一条发展良策”的“五个一”总体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人:潘程伟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183653026

电子邮箱:fztswxsb@163.com

 

人:戴少娟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联系电话:059122867317

电子邮箱:fjsdtwzzb@163.com

 

 

 

附件: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方案》 

 

 

 共青团福州市委员会     共青团福建师范大学委员会

   2012214

 

 

  

 

附件:

福建师范大学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方案

 

为深入学习和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推动团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基层工作,深入推进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鼓励大学生深入基层、联系群众、服务社会、磨砺品质,根据团省委学校部工作部署,经福州团市委、福建师范大学团委及仓山团区委、闽侯团县委充分沟通,现就组织开展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共青团的组织优势和社会动员优势,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方法,丰富活动载体,拓展活动内涵,积极组织大学生骨干到基层团组织挂职锻炼,为大学生提供更多接触社会、服务社会的机会,使大学生在挂职锻炼中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

二、工作思路

按照团省委学校部《关于委托部分高校组织开展福建省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函》要求,试点高校要分别与乡镇(街道)团委、村(居)团支部、非公企业团支部建立共建关系。

总体要求是“五个一”,即:挂职锻炼一个月,承担一项具体任务,开展一项主题活动,组织一项专题调研,建议一条发展良策。

三、工作步骤

分六个阶段进行:

1.制定工作方案。201112月—20121月,调查摸底,广泛征求各方意见,确定工作实施方案。

2.落实挂职地点。20121月—2月,由福州团市委和仓山团区委、闽侯团县委协调落实挂职对接单位,与乡镇(街道)团委和村(居)、非公企业团支部建立试点关系。

3.选派学生干部。20122月,选派学生骨干,将主要由福建师范大学试点学院的大二年级团总支为主。

1)选派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福建师范大学从试点学院团委主要学生干部中选派812名能力较强、素质较高、有培养前景的大二学生骨干,分别担任为临江街道、对湖街道、金山街道和闽侯上街镇四个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每乡镇或街道各23名),协调联络各项青年学生进基层事宜。

2)选派村(居)团支部副书记。福建师范大学从相应的12个学院,选派大二年级团总支主要学生干部(各25名),受聘为试点社区(村)团支部副书记。

3)选派非公企业团支部副书记。福建师范大学从相应的14个学院,选派大二年级团总支主要学生干部(各25名),受聘为试点非公企业团支部副书记。

4.正式启动实施20122月—8月,举行启动仪式,开展试点工作。

5.研讨工作成效20128月,研讨工作成效,总结工作经验。

6.扩大试点范围2012下半年,根据工作实际,扩大试点范围。

四、试点内容

1. 社会观察组织学生协助做好村(居)事务管理、非公企业团组织建设,参加就业见习、志愿服务的同时,组织参加进基层的学生召开经验交流会,撰写心得体会和调研报告,引导学生进行正确的社会观察。

2. 就业见习组织学生开展就业创业见习,拓展“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参与企业人才培养、企业文化培育和技术攻关等活动;组织学生与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结对,交流创业经验,培育创业创新项目,符合条件的可申报共青团“千名大学生创业扶持计划”。

3. 志愿服务组织学生集中开展志愿服务活动,重点做好关爱农民工子女、帮扶社会闲散青少年等工作。同时,结合“三下乡”和“四进社区”社会实践活动,创新“院村挂钩”、“院企挂钩”活动的形式与内容。

4.干部成长从参加进基层的学生中择优推荐若干积极分子参加各个层次的大学生骨干培养学校培训和素质拓展活动,与试点单位一同进行跟踪培养,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五、选派条件

1.在校本科二年级或研究生学生骨干,以校级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EOC)学员为主;

2.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集体观念、大局意识,善于沟通,富有团队精神;

3.政治素质好,思想觉悟高,工作勤奋,作风扎实,具有奉献精神;

4.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良好,能吃苦耐劳。

六、挂职方式

选派的大学生骨干挂任乡镇(街道)团委副书记、村(居)团支部副书记及非公企业团支部副书记。根据工作实际,将采取集中挂职与分散挂职相结合的方式。

1.集中挂职。充分利用寒暑假和实习时间,组织开展假期挂职和实习挂职;

2.分散挂职。根据学校有关规定,结合学习和工作时间安排,挂职锻炼学生在课余时间到基层团组织挂职锻炼服务

3.试点期间,每位挂职锻炼的同学在基层服务时间累计不得少于1个月,其中每个月不得少于4个半天。

七、工作保障

(一)福州团市委和福建师范大学团委共同举行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启动仪式暨培训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任务,为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挂职锻炼期间,学校试点学院和接收单位共同担负挂职学生的管理工作,学生接受派出学校、挂职单位的双重管理。挂职锻炼期间,学校团委将统一为挂职学生购买人身意外险。挂职单位要积极为挂职学生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安全。

(三)学生挂职锻炼期满后,由挂职单位做出鉴定,报团区委统一审核。考核合格者,由福州团市委和师大团委共同颁发《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证书》

(四)福建师范大学团委为开展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学院各提供1000元的专项经费支持,专款专用。对工作成绩显著、特色鲜明的学院,以项目化的方式给予专项奖励。

八、有关要求

(一)广泛宣传,注重选拔

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此次青年学生进基层(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向学院党委汇报工作情况,认真做好宣传、发动、选拔和组织工作。

(二)全程关注,重点指导

挂职锻炼工作是一项持续时间较长的工作,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团委不仅要扎实做好首尾的选拔考核工作,更要做好全过程的关注、指导、督促和服务;要按照“挂职锻炼一个月,承担一项具体任务,开展一项主题活动,组织一项专题调研,建议一条发展良策”的“五个一”要求,督促挂职学生骨干抓好工作落实;要进一步关心帮助参与挂职锻炼的学生干部,积极为他们开展工作创造条件、提供便利,自觉成为挂职学生的大后方;要把他们的锻炼成长纳入学院的育人体系,切实发挥挂职学生在学院中的带动力、影响力,使受益面相对较小的挂职锻炼工作发挥出更大的育人效能。

(三)认真组织,务求实效

接收大学生骨干挂职锻炼的乡镇(街道)、村(居)和非公企业团组织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对挂职锻炼学生做到政治上关心、工作上关注、生活上关爱,切实提供良好的学习、工作环境,帮助大学生在挂职锻炼中受教育、长才干、做贡献。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福建师范大学各学院团委应在学生中进行广泛发动和宣传,加强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反馈,畅通信息渠道,努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善于发现和树立典型,及时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

 

  

 

 

 

 

主题词:青年  学生  基层  通知                                         

 抄送:团省委领导,办公室、组织部、宣传部、学校部、省青基会;省委教育工委办公室、宣传部;团市委组织部、学少部;福建师范大学校领导,机关各部处,各学院分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