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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高校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1-10 浏览次数: 366

各设区市团委,平潭综合实验区青工委,省直团工委,各直属高校团委:

现将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秘书处《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高校学生有关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做好寒假期间留校、返乡大学生工作,确保寒假期间的大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并必于2012112日前将相关表格(见附件)及其它情况的电子版报送至团省委学校部。

 

联 系 人:叶兆杰、黄 冠

联系电话:0591-87531410

传真号码:0591-87555234

电子邮箱:tswxxb001@163.com

 

 附件:寒假期间学生情况调查表

 

 

团省委学校部

201219

 

 

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高校学生

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团委学校部、学联秘书处:

为进一步加强寒假期间大学生有关工作,引导和帮助大学生度过充实、快乐、有意义的假期,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做好寒假期间留校大学生关爱和服务工作。各地、各高校团组织要深入到学生中间,摸清寒假留校学生的基本情况和具体数量,通过与寒假留校学生特别是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西部和少数民族地区学生交流谈心等方式,加强思想教育和关爱疏导,了解他们学习、生活和精神上的需求。组织发动广大团干部、青年教师、校友和社会有关单位,为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捐献慰问金及慰问物资,帮助学生度过祥和愉快的春节。各高校要通过举办新春联欢、迎新团拜、与亲人连线等活动,和留校学生一起过年,营造浓厚、热烈的节日氛围。以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为依托,为有意向参加就业见习的留校大学生提供岗位,帮助他们提高就业技能,积累就业经验。

二、引导寒假返乡大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社会实践活动。各地、各高校要引导寒假回家的大学生深刻感受家乡巨变,将专业知识与实践能力相结合,在服务人民的过程中接受教育,在奉献社会的实践中增长才干。要广泛开展法律援助、政策宣讲等活动,把党和政府的关心送到群众中去;围绕家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有关问题,开展社会调查,撰写报告,提出建议,为家乡“十二五”建设发展献策出力;开展义写义送春联年画、“大手拉小手”关爱留守儿童、义务家教等志愿服务活动,服务家乡群众;开展、参与积极向上、健康有益的文化体育活动,宣传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三、确保寒假期间的大学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各地、各高校要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和正面引导,通过发送提醒短信、开展安全知识培训等方式,提高学生的安全防范能力和复杂问题处理能力。要制定相关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机制,做好校园网络监测、突发事件预防与紧急处置、学生思想动态跟踪与研判等工作,及时发现各种可能影响高校稳定的苗头,早发现、早预警、早介入、早解决,确保寒假期间校园稳定。

关心服务寒假期间大学生群体是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批示和中办、国办有关精神的重要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团学组织要高度重视,有效组织,迅速行动,专人负责,确保实效。

请各省级团委学校部于112日前报送工作方案(包括寒假留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拟开展的工作内容、具体工作安排等),并于21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至团中央学校部全国学联办公室。

此通知请转发至所有高校团委,各地、各高校开展的具体工作情况可以简报形式随时报送。

联 系 人:刘    李天国

联系电话:(0108521255685212353

电子邮箱:xuelianban@126.com

              

 

                  团中央学校部    全国学联秘书处

201216

 

 附件

寒假期间学生情况调查表

学校名称:

一、寒假留校学生共计(   )人,其中生活困难学生(   )人。

二、寒假期间学校拟开展的学生工作内容(包括留校、返乡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