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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各部门部长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5-19 浏览次数: 1158

各学院学生会:

为进一步加强校学生会自身建设,继续发挥校学生会学生之家、师生之桥、干部之校的作用,根据《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章程》的相关规定,通过主席团讨论决定,决定公开选拔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原则

公开竞选、公平竞争、择优录取、民主集中。

二、竞选条件

1、在册的我校全日制学生,包括本专科学生。

2、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优异,获得过优秀学生奖学金优先考虑。

3、具有一定的理论水平,具有较强的议事能力,中共党员或中共预备党员优先考虑。

4、具有一定的团学工作经验,有学生干部工作经验者优先。

5、作风正派,廉洁奉公、团结同学、密切联系群众、谦虚诚实、有较好的群众基础和代表性。

三、岗位设置

选拔校学生会学生服务站、办公室、调研部、学习部、就业创业部、宣传部、新闻中心、外联部、文娱部、体育部、女生部、学生膳食管理委员会、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等13个部门的部长各一名(部门简介见附件2)。

四、选拔方式

1、报名:各院学生会严格按照以上条件,根据民主集中制原则,经充分酝酿,提出校学生会各部门部长候选人(各院推荐1—2名候选人),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委员会部长初步候选人推荐表》,准备候选人材料(包括个人简介、工作设想、学院成绩证明),于524日(周二)1700前送交学生之家校学生会办公室(校学生会办公室双休日休息),并将电子版的推荐表、候选人材料发至fsdxsh@163.com,自主报名的候选人可以登陆校学生会网站(资料下载栏下载相关材料。

2、资格审查:由校学生会主席团对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面试名单并提前通知。

3、面试:拟定于529日(周日),具体时段另行通知,在学生之家校学生会会议室进行,分两个环节:1、自我介绍:每人不超过1分钟;2、问答:评委团将针对每人提问,时间3分钟。

4、试用考核:通过面试的同学,进入3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正式任命。

5、联系人:陈明燕, 联系电话:15280109959

附件1:福建师范大学第二十三届学生委员会部长初步候选人推荐表

附件2: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各部门简介

                                                                                                                         福建师范大学学生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五月十八日